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安康市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安康市大数据平台建设集成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数据中心、计算机网络、大数据建设、数据汇集与治理、大数据服务、安全通道、综合布线等信息化模块建设。
1.2.1采购预算:1473.36万元(不含税)。
1.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验收。
1.2.3服务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2.4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免费质保3年,其中软硬件产品须提供三年原厂服务,提供硬盘免回收服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84.96万元(不含税)人民币,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证照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1.2税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 1 份同类项目业绩。
(1)要求:2022年1月至公告发出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
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金额/框架协议业绩金额≥300万元,(合同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2.1.4技术要求:应答人须按照《技术规范书》中2.6“采购清单技术指标”带★的技术指标相应要求提供对应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则否决处理。
材料要求:须提供扫描件,清晰完整,原件备查。
2.1.5服务承诺:供应商须承诺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至服务期满,本项目所有运维质保质量等问题,均由应答人负责。
2.1.6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1.7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应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评审日网站中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1.8守法要求: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应答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不良行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1.9回避原则: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1.10应答人关系审核:应答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情况按无效应答处理:
2.1.10.1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1.10.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1.10.3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1.10.4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2)对于上述2.1.10.2、2.1.10.3和2.1.10.4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应答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应当否决其应答:中选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1.11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
2.1.12采购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13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1.14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1.15合规管控要求: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1.16廉洁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
2.1.17其他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供应商合规承诺书》《供应商信誉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保密承诺书》。
2.2应答方式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3月13日 12:00--2025年3月1
09:00(北京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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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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