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5-2026年化工三部PP-R管材料复配抗氧剂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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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202
化工三部PP-R管材料复配抗氧剂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PP-R管材料复配抗氧剂,数量1400吨(招标数量为估算最高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
内到货。
2、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
5月3
。
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2.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2.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3500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总部管理具备13030120复配抗氧剂权限的制造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须承诺,PPA和抗氧剂330(1330)的生产厂家符合技术规格书中对制造商的要求。
8.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
:2021年1月
至20
12月3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国内聚丙烯生产装置用PP-R管材料复配抗氧剂
(4)业绩数量:至少1份
(5)业绩证明文件:
a.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供货范围等关键内容页。
b.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业绩标的物是否用于PP-R管材料生产等内容,证明材料须加盖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公章(至少留两名联系人、职务及办公电话,保证评标过程中能够联系核实,如无法核实视为不合格)。
c.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9.本项目需进行样品检验和小试试验,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数量:6份,每份500克。
(2)投标人需提前与样品接收人联系,领取样品包装物镀锌铁皮桶,将样品装入7#自封袋中,再装入镀锌铁皮桶中。于2025-03-26 9:00—11:00递交至大庆炼化公司样品接收室(综合楼311)(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外观不得做任何标记。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安全技术说明》,用A4纸纵向打印。未附《安全技术说明》样品不予接收。《安全技术说明》不允许手写、盖章,不允许留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4)投标人需附密封完好的信封随样品一同递交,信封内应有样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用宋体五号字打印样品名称。
(5)样品检验:经由招标人自检或委托国家有相关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数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1要求,结果以招标人检验分析报告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6)小试试验:使用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生产出的小试试验样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2要求中的熔融温度指标,还应满足热水静液压试验后管材无黄变的要求,结果以招标人小试试验评价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7)样品接收人:注册后查看
(8)购买招标文件少于3家导致项目失败,或开标前招标人终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已取走包装物但未递交样品的,应将包装物送回;已送达的样品由送样人自行取回。
(9)递交样品少于3家的,项目终止,重新招标,已送达的样品由送样人自行取回。
(10)招标人根据样品检验情况可能会调整开标
,请投标人随时上线关注相关澄清或修改,并对收到的澄清或修改进行确认。
10.招标人装置试用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装置试用。2021年1月
之后,已经在招标人装置使用合格或试用合格的,经招标人核实并同意后无须进行装置试用;未在招标人装置使用合格或试用合格的,招标人组织需要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技术协议,中标候选人交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后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同生效后提供不高于3吨的试用物资进行装置试用。
(1)中标候选人为1家时,组织唯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装置试用。
(2)中标候选人≥2家时,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第一轮组织2名中标候选人同时进行装置试用。如有装置试用不合格的,下一轮按照上一轮试用不合格的家数,招标人继续按照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中标候选人进行装置试用。当试用合格数量达到2家时,招标人不再组织后续试用。
(3)无装置试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项目终止,重新招标。
(4)装置试用不合格的试用物资不予结算,如有剩余试用物资,由卖方自行取回。
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缴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50万元,作为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和后续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赔付保证。
(1)未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PP-R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2)装置试用合格的(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试用风险抵押金全额退回。
(3)装置试用不合格的(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或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但无故放弃装置试用的,扣除其全额试用风险抵押金,处罚生效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PP-R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3-13 17:00:00至2025-03-18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及开标
(网上开标):2025-04-18 08:30: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20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PP-R管材料复配抗氧剂,数量1400吨(招标数量为估算最高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
2、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
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2.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2.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3500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总部管理具备13030120复配抗氧剂权限的制造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须承诺,PPA和抗氧剂330(1330)的生产厂家符合技术规格书中对制造商的要求。
8.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国内聚丙烯生产装置用PP-R管材料复配抗氧剂
(4)业绩数量:至少1份
(5)业绩证明文件:
a.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供货范围等关键内容页。
b.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业绩标的物是否用于PP-R管材料生产等内容,证明材料须加盖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公章(至少留两名联系人、职务及办公电话,保证评标过程中能够联系核实,如无法核实视为不合格)。
c.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9.本项目需进行样品检验和小试试验,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数量:6份,每份500克。
(2)投标人需提前与样品接收人联系,领取样品包装物镀锌铁皮桶,将样品装入7#自封袋中,再装入镀锌铁皮桶中。于2025-03-26 9:00—11:00递交至大庆炼化公司样品接收室(综合楼311)(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外观不得做任何标记。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安全技术说明》,用A4纸纵向打印。未附《安全技术说明》样品不予接收。《安全技术说明》不允许手写、盖章,不允许留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4)投标人需附密封完好的信封随样品一同递交,信封内应有样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用宋体五号字打印样品名称。
(5)样品检验:经由招标人自检或委托国家有相关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数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1要求,结果以招标人检验分析报告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6)小试试验:使用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生产出的小试试验样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2要求中的熔融温度指标,还应满足热水静液压试验后管材无黄变的要求,结果以招标人小试试验评价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7)样品接收人:注册后查看
(8)购买招标文件少于3家导致项目失败,或开标前招标人终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已取走包装物但未递交样品的,应将包装物送回;已送达的样品由送样人自行取回。
(9)递交样品少于3家的,项目终止,重新招标,已送达的样品由送样人自行取回。
(10)招标人根据样品检验情况可能会调整开标
10.招标人装置试用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装置试用。2021年1月
(1)中标候选人为1家时,组织唯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装置试用。
(2)中标候选人≥2家时,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第一轮组织2名中标候选人同时进行装置试用。如有装置试用不合格的,下一轮按照上一轮试用不合格的家数,招标人继续按照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中标候选人进行装置试用。当试用合格数量达到2家时,招标人不再组织后续试用。
(3)无装置试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项目终止,重新招标。
(4)装置试用不合格的试用物资不予结算,如有剩余试用物资,由卖方自行取回。
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缴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50万元,作为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和后续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赔付保证。
(1)未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PP-R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2)装置试用合格的(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试用风险抵押金全额退回。
(3)装置试用不合格的(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或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但无故放弃装置试用的,扣除其全额试用风险抵押金,处罚生效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PP-R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3-13 17:00:00至2025-03-18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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