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连云港市分公司G228开发区段信号灯及监控系统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155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连云港市分公司G228开发区段信号灯及监控系统改造升级项目(JSZB-2025-1155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含税价上限192万元,不含税价上限175.3万元(其中调试调测费用86.94万元(不含税,税率6%)货物88.35万元(不含税,税率13%))。
1.6标段:不划分。
1.7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电子警察、摄像机等硬件及调试调测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期:2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4质保期:2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5交付期:30天。
2.6服务区域:江苏省连云港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报价方式:报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表。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920000元,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类似电子警察供货业绩或系统集成业绩证明材料。以上
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文件或甲方证明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体现采购内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印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所响应产品(电子警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响应;
(2)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3)若为代理商响应,则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并出具授权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1.8应答产品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必须为本次参选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应答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3月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连云港市列入总部/江苏省/连云港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连云港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连云港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0)《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1)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3月1
至2025年3月1
(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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