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对建设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承担其中的劳务工程施工。包括: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电力及输变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及其他工程施工劳务作业;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6219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月3
开工的劳务工程;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1).站内外零星土方(不含站外管线沟土方)、管线布管、下沟,作业带清理,玻璃钢管拧管,钢制管线焊接,设备安装及现场材料倒运劳务;
2).供电线路接地极、电缆沟土方,线路架设及仪表设备安装劳务;
3).建设公司及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起重和装卸劳务;
4).零星混凝土预制、防腐厂、金属厂车间内管线内外防腐保温及金属容器预制劳务;
5).电力工程(风电、光电)安装劳务;
6).不含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及长春储气库地面建设工程。
2.2.2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新立、新木、英台、红岗等区块由安装一队管理的劳务工程,金额1492万元;
二标段:乾安、二氧化碳、采气厂、非常规等区块由安装三队管理的劳务工程,金额940万元;
三标段:非开挖穿越项目、扶余、新民、长春及松原市区等区块由安装二队、建筑项目部、综合预制厂及后勤服务队管理的劳务工程,金额1130万元。
四标段:建设公司送变电劳务工程(输电队), 金额2657万元。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1家/标段,评委按照标段号(1-4标段)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同一套人员:在上一标段已经被推荐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员都不是同一人的属于不同的项目组织机构;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1: 投标人必须承诺遵照《全市开展创建“无欠薪松原”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
2.3.5其他2:中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4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安全
3.4.1.劳务人员身体健康,可从事相关劳务工作。(承诺)
3.4.2.至少具有专职安全员1名。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件。
3.4.3. 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工伤保险资料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4.职业健康。电焊工及电工不得有职业病,不得有职业禁忌。提供投入本项目的电焊工、电工的有效的职业健康体检表(要求职业健康检查表填表的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以内,方认定有效)。
3.4.5. 特种作业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焊工提供有效的电焊工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投入本项目的电工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投入本项目的起重工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4.6.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参加油田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进行施工。(承诺,格式自拟)
3.5专业:专业技术及其它方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取消施工劳务资质试点省份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或相应的备案信息;没取消施工劳务资质的省份的企业提供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若有其他情况,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5.2.投入本招标项目的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其中至少具有10名电焊工及2名电工)。提供相应证明(技术工人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工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承诺提供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5.3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5年03月1
至 2025年03月1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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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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