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同城支行食堂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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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同城支行食堂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同城支行食堂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ZLZ
2.3项目概况:为提高分行同城支行食堂安全运行能力,提升服务满意度要求。解决支行在
食堂租赁、邻居协调、物业杂费缴纳、经营手续办理、日常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中的困扰及
负担,同时有效规避网点员工食堂在日常管理投诉、市场监督局巡查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方
面存在的风险,现拟为太原16家同城支行食堂外包经营管理招采新年度的外包经营服务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
2.6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
不少于一年(含);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能够对该项目配备人员进行专业管理,近一年内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5人;
3.3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3.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同类项目业绩或案例;
3.5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0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
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适用)。
3.11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凡被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
3.1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
3.14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5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法定
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具有投资参股关
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5)法律法规等规
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2025年03月1
9:00至2025年03月3
17:00;
4.2采购文件每套400元整,售后不退。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同城支行食堂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同城支行食堂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ZLZ
2.3项目概况:为提高分行同城支行食堂安全运行能力,提升服务满意度要求。解决支行在
食堂租赁、邻居协调、物业杂费缴纳、经营手续办理、日常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中的困扰及
负担,同时有效规避网点员工食堂在日常管理投诉、市场监督局巡查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方
面存在的风险,现拟为太原16家同城支行食堂外包经营管理招采新年度的外包经营服务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
2.6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
准,能够对该项目配备人员进行专业管理,近一年内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5人;
3.3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3.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同类项目业绩或案例;
3.5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0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
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适用)。
3.11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凡被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
3.1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
3.14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5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法定
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具有投资参股关
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5)法律法规等规
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4.2采购文件每套4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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