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启迪永安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腾冲启迪永安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腾冲启迪永安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腾冲启迪永安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2 采购范围:一是对腾冲启迪永安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自 2017 年成立以来的全部项目进行审计,对项目建设投资过程中合规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结算情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二是对腾冲启迪永安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2.3 采购控制价:98 万元。
2.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为止。
2.6 质量要求:相关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 服务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和审计工作资料;严格遵守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审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行业规定的正常偏差范围,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对所提交的审计结果和审计工作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 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书。分所参与磋商活动的,须提供总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本项要求。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4 年或 2023 年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启响应文件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 供应商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6 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7 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 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9 项目财务负责人资格要求:1 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注册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1 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3.11.1 须由负责造价咨询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负责财务咨询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11.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11.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11.4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审计结果由联合体共同报送;
3.11.5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6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3.11.7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类别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不同资质类别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同类别资质等级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3.12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每日
9 时至 11 时,
14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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