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07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目录,项目单位详见附件2项目单位清单。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采购供货有效期为2025年6月-202
5月3
。采购人不承诺供货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仅以实际发生为准。
附件1采购目录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物料描述 |
车型扩展描述 |
车款参考价格(万元) |
预估数量(辆) |
1 |
SG2562-1504-32004 |
越野客车 |
1 |
越野客车,轻型二驱 |
越野客车,轻型二驱,排量=2.0 |
19 |
165 |
2 |
2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2.0≤排量<2.5,承载式 |
23 |
68 |
||
3 |
3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2.0≤排量<2.5,承载式 |
28 |
156 |
||
4 |
4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2.0≤排量<2.5,非承载式 |
17.5 |
10 |
||
5 |
5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2.0≤排量<2.5,非承载式 |
22 |
118 |
||
6 |
6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2.0≤排量<2.5,非承载式 |
27 |
250 |
||
7 |
7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 |
越野客车,轻型四驱,排量≥2.5 |
34 |
286 |
||
8 |
SG2562-1504-32005 |
载货汽车 |
1 |
载货汽车,轻型(车长 |
载货汽车,轻型货车,斗式,柴油,双排座 |
12.5 |
266 |
9 |
2 |
载货汽车,轻型(车长 |
载货汽车,轻型货车,厢式,柴油,双排座 |
13 |
165 |
||
10 |
3 |
载货汽车,中型(车长≥6m,4500kg≤总质量 |
载货汽车,中型货车,斗式,柴油,单排座 |
15 |
153 |
||
11 |
4 |
载货汽车,重型(车长≥6m,总质量≥12000kg),普通 |
载货汽车,重型货车,斗式,柴油,单排座 |
27 |
144 |
||
12 |
SG2562-1504-32022 |
乘用车 |
1 |
工程用车,汽油客车工程车,厢式 |
工程用车,生产乘用车,普通汽油客车,4900mm≤车长<5900mm,7人,汽油 |
23 |
95 |
13 |
2 |
工程用车,汽油客车工程车,厢式 |
工程用车,生产乘用车,普通汽油客车,4900mm≤车长<5900mm,7人,汽油 |
31 |
347 |
||
14 |
3 |
工程用车,汽油客车工程车,厢式 |
工程用车,生产乘用车,普通汽油客车,5250mm≤车长<6000mm,8~9人,汽油 |
22 |
79 |
||
15 |
4 |
工程用车,柴油客车工程车,厢式 |
工程用车,生产乘用车,普通柴油客车,5600mm≤车长<6000mm,10~14人,柴油 |
23 |
98 |
||
16 |
5 |
工程用车,柴油客车工程车,厢式 |
工程用车,生产乘用车,普通柴油客车,5600mm≤车长<6000mm,15~18人,柴油 |
24 |
162 |
||
17 |
SG2562-1504-32006 |
工程用车 |
1 |
工程用车,二驱汽油皮卡,斗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斗式,二驱皮卡,汽油 |
14.5 |
319 |
18 |
2 |
工程用车,二驱汽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厢式,二驱皮卡,汽油 |
16.5 |
172 |
||
19 |
3 |
工程用车,二驱汽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客车底盘,厢式,二驱皮卡,汽油 |
15 |
133 |
||
20 |
4 |
工程用车,四驱柴油皮卡,斗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斗式,四驱皮卡,柴油 |
14.5 |
433 |
||
21 |
5 |
工程用车,四驱柴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厢式,四驱皮卡,柴油 |
18 |
166 |
||
22 |
6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斗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斗式,四驱皮卡,汽油 |
15.5 |
27 |
||
23 |
7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斗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斗式,四驱皮卡,汽油 |
17 |
208 |
||
24 |
8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斗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斗式,四驱皮卡,汽油 |
19 |
942 |
||
25 |
9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厢式,四驱皮卡,汽油 |
18 |
268 |
||
26 |
10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货车底盘,厢式,四驱皮卡,汽油 |
19 |
257 |
||
27 |
11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客车底盘,厢式,四驱皮卡,汽油 |
17.5 |
158 |
||
28 |
12 |
工程用车,四驱汽油皮卡,厢式 |
工程用车,客车底盘,厢式,四驱皮卡,汽油 |
18.5 |
370 |
||
29 |
13 |
工程用车,柴油客车工程车,斗式 |
工程用车,工程车,客车底盘,斗式,5700mm≤长度<6000mm,6~9人,柴油 |
23 |
217 |
||
30 |
14 |
工程用车,柴油客车工程车,斗式 |
工程用车,工程车,客车底盘,斗式,5700mm≤长度<6000mm,10~12人,柴油 |
23 |
280 |
||
31 |
SG2562-1504-32007 |
新能源汽车 |
1 |
电动汽车,纯电动轿车 |
电动汽车,纯电动轿车,续航里程(综合工况)≥400km |
18 |
34 |
32 |
2 |
电动汽车,纯电动轿车 |
电动汽车,纯电动轿车,续航里程(综合工况)≥600km |
24 |
162 |
||
33 |
3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轿车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轿车,轻型二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km |
18 |
149 |
||
34 |
4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轿车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轿车,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km |
23 |
149 |
||
35 |
5 |
电动汽车,纯电动越野客车 |
电动汽车,纯电动越野客车,轻型二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400km |
20 |
108 |
||
36 |
6 |
电动汽车,纯电动越野客车 |
电动汽车,纯电动越野客车,轻型四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0km |
32 |
224 |
||
37 |
7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越野客车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越野客车,轻型四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km |
30 |
594 |
||
38 |
8 |
电动汽车,增程式越野客车 |
电动汽车,增程式越野客车,轻型四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150km |
30 |
84 |
||
39 |
9 |
电动汽车,纯电动客车工程车厢式 |
电动汽车,纯电动客车工程车,生产乘用车,7人,续航里程(综合工况)≥600km |
35 |
209 |
||
40 |
10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客车 |
电动汽车,生产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4900mm≤车长<6000mm,7人,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km |
25 |
24 |
||
41 |
11 |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客车 |
电动汽车,生产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4900mm≤车长<6000mm,7人,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km |
40 |
53 |
||
42 |
12 |
电动汽车,纯电动斗式皮卡 |
电动汽车,纯电动斗式皮卡,二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400km |
23 |
383 |
||
43 |
13 |
电动汽车,纯电动厢式皮卡 |
电动汽车,纯电动厢式皮卡,二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400km |
24 |
511 |
||
44 |
14 |
电动汽车,纯电动厢式皮卡 |
电动汽车,纯电动厢式皮卡,二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400km |
25 |
230 |
||
45 |
15 |
电动汽车,纯电动皮卡 |
电动汽车,纯电动力皮卡,四驱,续航里程(综合工况)≥400km |
33.9 |
99 |
||
46 |
16 |
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皮卡 |
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斗式皮卡,续航里程(综合工况)≥50km |
20 |
417 |
||
47 |
17 |
电动汽车,纯电动载货汽车 |
载货汽车,轻型货车,斗式,纯电动货车,双排座 |
20 |
19 |
||
48 |
18 |
电动汽车,纯电动载货汽车 |
载货汽车,轻型货车,厢式,纯电动货车,双排座 |
21 |
139 |
说明:
1.采购人不承诺成交数量及金额,不承诺履约数量及金额。
2.各包车款参考价格为各包单价最高限价(含增值税)。
3.乘用车、工程用车分标要求应答车型涉及地理信息定位、导航、授时等技术的终端(装置)仅接收或仅处理北斗卫星导航信号(市场通用车型),或应答车型终端(装置)改造后仅接收或仅处理北斗卫星导航信号,或应答车型无涉及地理信息定位、导航、授时等技术的终端(装置)(含拆除车型)。
3.采购执行方式
3.1采购合同签订:
(1)允许成交人指定的专属授权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接收账款和合同履约等工作。应答人按省/直辖市指定专属授权经销商,每个省/直辖市专属授权一家经销商。应答人应在应答阶段出具其专属授权经销商名单及其签约履约需要的基本信息、能力证明和服务区域,同时出具应答人与专属授权经销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专属授权委托书。
(2)在供货有效期内,各项目单位和成交人或成交人专属授权经销商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交易平台”订单建立之后,签订《车辆购置合同(电商化采购)》。
(3)成交人、成交人专属授权经销商(如有)与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通用版或专用版)。
3.2采购履约过程:
供需双方履约。
成交人在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交易平台开设店铺,并负责维护商品信息(包括中选车型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和成交人专属授权经销商信息(包括授权依据、供货地域范围、联系方式及服务内容)。成交人协调各专属授权经销商进行MDM主数据注册。
项目单位在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交易平台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交易平台发给成交人或其专属授权经销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或其专属授权经销商按照要求实施配送,并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经过到货确认和发票校验等报销审批后,通过电e宝或线下支付货款给成交人或其专属授权经销商。
4.应答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4.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4.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至日至评审工作期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发现其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在签订合同后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应答人违法失信情况原则上以评审委员会于首次应答截至日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但是如果在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发现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0)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1)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4.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货物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备注 |
SG2562-1504-32004 |
越野客车 |
包1-包7 |
越野客车 |
1.本次采购仅接受如下2种应答主体的应答:(1)车辆制造厂应答,或(2)车辆制造厂的销售公司或其所属集团的销售公司应答,并应出具应答主体与车辆制造厂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以及车辆制造厂的授权委托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
/ |
SG2562-1504-32022 |
乘用车 |
包1-包5 |
乘用车 |
1.本次采购仅接受如下2种应答主体的应答:(1)车辆制造厂应答,或(2)车辆制造厂的销售公司或其所属集团的销售公司应答,并应出具应答主体与车辆制造厂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以及车辆制造厂的授权委托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3.应答车型涉及地理信息定位、导航、授时等技术的终端(装置),要求仅接收或仅处理北斗卫星导航信号,同时具备国家认可具有北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包括应答终端(装置)的检测报告和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 |
/ |
SG2562-1504-32005 |
载货汽车 |
包1-包4 |
载货汽车 |
1.本次采购仅接受车辆制造厂应答。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
/ |
SG2562-1504-32006 |
工程用车 |
包1-包14 |
工程用车 |
1.本次采购仅接受车辆制造厂应答。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3.应答车型涉及地理信息定位、导航、授时等技术的终端(装置),要求仅接收或仅处理北斗卫星导航信号,同时具备国家认可具有北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包括应答终端(装置)的检测报告和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 |
/ |
SG2562-1504-32007 |
新能源汽车 |
包1-包18 |
新能源汽车 |
1.本次采购仅接受如下2种应答主体的应答:(1)车辆制造厂应答,或(2)车辆制造厂的销售公司或其所属集团的销售公司应答,并应出具应答主体与车辆制造厂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以及车辆制造厂的授权委托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截止到首次应答截止之日,应答产品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产品。 3.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
/ |
4.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5.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3月2起至2025年4月
17:00(北京
,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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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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