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5年就业重点人群职业培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2.9万元
采购需求:
(1)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实施2025年元旦春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对昆明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前两年高年级大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参培人员培训合格后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书。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成交后的培训机构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统一安排培训工作并进行考评。
(2)培训地点:注册后查看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培训任务完成率应达到100%,培训考试鉴定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具有较高的转移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
注: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5)培训要求: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培训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规定的工种
执行(若服务期间国家、省、市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培训机构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服务系统”管理培训项目,做到培训管理“两个80%”,即一个培训班的到课率不低于80%,一个学员的到课率不低于80%。培训结束鉴定(考核)、考试,每期参训学员培训考试鉴定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书。
(6)培训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毕业前两年高年级大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
(7)招生要求:中标机构必须具备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的能力,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确定的数量、工种(项目)自行组织招生。成交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计划,不能完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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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且不得参加以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就业重点人群职业培训招标活动。
(8)培训费用(结算费用):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 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 号)》,按实际培训合格取证人数审核拨付补贴资金,培训结束后必须按时限要求完成培训补贴的申报和支付,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贴(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9)培训后续跟踪管理:按时按质做好培训期间及培训后推荐就业服务。在培训结束两个月后,进行跟踪回访培训成效,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服务,填写培训人员转移就业情况,并提供每班不少于2名参训学员培训促增收的典型材料。
(10)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包件划分:本次磋商采购划分为两个包件。
A 包: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数预计 230 人;
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乡村电子商务、保健按摩师、小儿推拿、插花花艺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育婴员、保育师、电工、家政服务员、无人机驾驶员、起重机械装卸操作工以上 15 个工种培训,实际培训工种以开班报批为准。其他培训工种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规定的工种执行(若服务期间国家、省、市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B 包: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培训人数预计 150 人。
申请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包,但仅允许中选一个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新成立企业无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提供20度任意两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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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申请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证书,且经审批具备开展对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培训资质。参与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磋商的培训机构需具备创业培训资质。
b.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申请人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于 2025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 03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
)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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