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20中国电信集团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建设整体围绕“410”的工作目标,即应急通信力量4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现场,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通信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为满足重点地区汛期应急通信基本保障,实现重点地区应急通信力量4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现场目标,基于“急用先行”的原则,中国电信吉林公司启动中国电信吉林公司高通量卫星便携站及高通量卫星便携基站系统项目的建设,以满足应急通信保障业务需求。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1 | 高通量卫星便携站及高通量卫星便携基站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签订合同后4 | 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
……
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采购3套Ka/Ku双频高通量卫星便携站、9套Ka/Ku双频高通量卫星便携基站,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
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334.05万元人民币(同时设置单项限价,单项限价详见报价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采购内容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3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4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2.1.5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4月0
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
16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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