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江新区青西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保障房及配套道路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湘江新区青西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保障房及配套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新经发投18号),建设单位为长沙岳麓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81293.10万元(其中:安置房部分61084.60万元、配套道路部分20208.5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城中村专项借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江新区青西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保障房及配套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江新区谷山青山片区南部;
1.2.3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安置保障房部分:总用地面积约2554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22497平方米,容积率3.1,计容建筑面积约6.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9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3330.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240.85平方米),建筑层数:1#栋住宅33层,2#栋住宅32层,3#栋住宅23层,4#栋住宅32层,5#栋设备用房3层,6#栋垃圾站1层,本项目最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最大跨度不超过9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暂定不低于50%(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
(2)配套道路部分:花木路(杜鹃路-青山路),北起青木路,南至杜鹃路,长度558.57米,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青容路(电力大厦-雷锋大道),西起雷锋大道,东至城容路,长度596.42米,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文砚路(青容路-青山路),北起青山路,东至青容路,长度410.25米,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913■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其中设计工期8历天。
1.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1.5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增配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如投标时提供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同时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的,则不需要增配。投标人应一并承诺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关键岗位人员。
(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湘江新区青西城中村改造一期安置保障房工程总承包(EPC)和湘江新区青西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保障房及配套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项目。
■装配式建筑: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在长沙市政府投资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一体化(EMPC)建造模式招标文件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其它章节。
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4-01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即:投标截止
,下同)及开标
为2025-04-28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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