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菏泽2025年科技治超项目第二次。
1.2 招标内容:中电信数智菏泽2025年科技治超项目第二次,提供设备采购及其集成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如采购设备属于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范围,应在“采购内容”中明确对应的具体装备名称。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可在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信息平台(https://mte.cecbid.org.cn/)查询]
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项目总预算为22041000元(含税),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1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2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投递所有标包,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 ★工期:标段1/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日内完成本项目。
1.5 ★质保期:标段1/标段2:服务及设备均为5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 |
类别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 |
合计(元,含税) |
1 |
服务 |
2120000 |
11586000 |
设备 |
9466000 |
||
2 |
服务 |
6540000 |
10455000 |
设备 |
3915000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
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标包1同类项目业绩:道路治超类设备采购及其集成服务项目业绩;标包2同类业绩:视频监控设备类采购及其相关集成服务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所提供的任一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至少1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联合体投标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标包1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千兆网络交换机代理商投标的,标包2车尾、侧面高清抓拍摄像及车牌识别机、LED 可变情报板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3日
08:30时至2025年4月
17:00时(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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