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堤防及泵站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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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1101-J
1.招标条件
1.1新建雄安堤防及泵站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陈家柳泵站项目经理部,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陈家柳泵站项目经理部,位于保定市雄县双堂乡境内。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陈家柳泵站、昝岗西泵站及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上部结构及防汛屋施工一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重建的陈家柳泵站,位于桩号ZD30+650处,功能为排涝。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陈家柳泵站、自排闸、衔接段堤防道路、办公楼、宿舍楼及周边景观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混凝土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两年度(2023年、20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
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
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
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5年4月
17时00分。
1.招标条件
1.1新建雄安堤防及泵站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陈家柳泵站项目经理部,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陈家柳泵站项目经理部,位于保定市雄县双堂乡境内。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陈家柳泵站、昝岗西泵站及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上部结构及防汛屋施工一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重建的陈家柳泵站,位于桩号ZD30+650处,功能为排涝。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陈家柳泵站、自排闸、衔接段堤防道路、办公楼、宿舍楼及周边景观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混凝土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两年度(2023年、20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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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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