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QRZ注册后查看
1.2 项目名称:滇中新区直管区部分公办学校校舍房屋安全及抗震性检测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11.00 万元。
1.5 最高限价:¥:11.00 万元。
1.6 采购需求:按照省、市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工作要求,消除辖区校舍隐患,切实保障学校校舍安全,对辖区内涉及的 5 所学校,共 23 栋存在安全隐患校舍,建筑面积共计 11402.12 平方米开展房屋安全及抗震性检测鉴定。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 30 个日历天内出具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1.8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质量标准:服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服务标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相关服务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企业设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
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及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至今期间的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
提供,若成立不足一月,可提供其他材料进行说明;依法免缴的,
滇中新区直管区部分公办学校校舍房屋安全及抗震性检测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 2024 年至今期间的任意 1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未缴纳税收或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检测内容(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地基基础检查、房屋整体倾斜测量、结构构件变形测量、结构体系调查、结构损伤检测、轴线距离测量、构件截面尺寸测量、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配筋检测、砖块强度检测、砌筑砂浆检测、围护结构检查、楼板承载力现场试验、结构安全性鉴定、抗震性鉴定、耐久性评估等内容),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表(认证范围需包含上述检测内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名流花园老旧小区改造(南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 名流花园老旧小区改造(北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 河南铁建投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比选采购公告 2025-04-22
- 正联公司行政中心A区外围公区、楼栋公区保洁外包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4-22
- 地产集团专业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2025-04-22
- 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R项目审计中介机构选聘三次比选公告 2025-04-22
- 磨憨沿边产业园核心区集货物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4-22
- 2025年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999号安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22
- 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22
- 苑山东F地块安置小区电力接入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经开区) 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