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质量检测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13-440103-70-03-000614)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质量检测
工程建设规模: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83.41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98,计容面积约为18191.9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0524.5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25层,建筑高度约为80米,建筑面积约为13660.27平方米;商业4056.25平方米,文化站建筑面积约为2155.9平方米,公厕52.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项目地块内现有220KVA及110KVA高压线通过,本项目需完成高压线迁改后方可实施,具体迁改以供电部门完成
为准。(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项目投资估算:19769 万元
2.2 招标范围
质量检测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材料检测、道路及绿化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环境检测。(具体以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期限:暂定为【36】个月,乙方的服务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归档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服务期结束。甲方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阶段要求:(1)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检测专项方案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家论证工作,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期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检测方案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书面报告中标人。
(6)中标人须配合本项目BIM管理系统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3质量检测招标控制价:962,169.83元 ,分项含税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 |
250,854.39 |
2 |
主体结构检测 |
195,727.22 |
3 |
材料检测 |
196,297.33 |
4 |
道路及绿化检测 |
7,073.10 |
5 |
节能检测 |
195,520.46 |
6 |
智能检测 |
22,201.44 |
7 |
环境检测 |
94,495.88 |
总计 |
962,169.83 |
各细项综合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1.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规定执行。
2.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明由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分别提供,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主办方)的在职员工。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自2020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4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包含本项目一项或多项检测内容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资料。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以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分别提供;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检测内容中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属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按格式规定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即可。
3.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近二年(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
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④在投标截止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均为2025年4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
00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金牛山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与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 成都高新产业开发区商务文化旅游局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消费券活动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25
- 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A、B)组团竣工规划核实等测绘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 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竞争性磋商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2025年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中条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采购公告 2025-04-25
- 泰安市汶河新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5年案件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 2025年北附教育集团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5
-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 2025年度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25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福建省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省档案馆侨批与闽侨记忆纪录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展览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2025年赛事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 福建理工大学海洋测绘计算仿真教学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体化产床招标公告
- 防治碘缺乏病日、全民营养周、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及名镇保护传承提升项目培育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