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监控设备调测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JCG-SCTT2025-15】),招标人为
1.
1.1 招标内容:1.负责提供智慧监控设备调测服务:视频接入服务,社会视频资源接入;2.智慧监控设备运维服务:智慧监控设备维护,智慧监控设备电力电源保障。3.为确保与原有系统无缝对接,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响应式服务等。
1.2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448.31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预估含税总金额475.2086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采购内容 |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 |
智慧监控设备调测服务 | 138.45 | 6% | 146.757 |
智慧监控设备运维服务 | 309.86 | 6% | 328.4516 |
合计: | 448.31 | 6% | 475.2086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
1.5 最高限价:智慧监控设备调测服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38.45万元,智慧监控设备运维服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309.86万元,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含)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范围内累计不低于【350】万元(含税)的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调测或信息化设备运维类。
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未明确业绩范围内的类似业绩金额,须提供证明材料。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须晚于合同签订
。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④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无签订
的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开始
为准,若合同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
和合同开始履行
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
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承诺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设备调测或信息化设备运维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信息化设备调测或信息化设备运维类】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3)投标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人员类别 | 最低配置人数 | 人员素质 | 证明材料要求 | 是否允许劳务派遣 | 人员职责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20 | 不允许 | 负责项目所有资源调度管控、用户需求分析、项目服务质量整体管控等工作。 |
调测人员 | 20 | 1.至少10名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不允许 | 负责设备调测,视频接入等工作。 | |
运维人员 | 4 | 1.至少2名人员具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不允许 | 负责开展日常运维巡检工作,包括进行日常运维、巡检、故障处置等工作。 |
2.8服务车辆:为本项目配置2辆服务车辆。
注:(1)若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须体现车辆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原件备查;
(2)若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租赁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原件备查。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4月
至2025年4月
】(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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