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燃重油添加剂(油浆脱灰剂)年需求量约53吨,具体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2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6月3
。以履行期与数量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2.3 交货和地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内到货,交货地点为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任丘物流仓储中心。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口产品可为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代理商,国内产品须为制造商;
2.自2023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所投产品至少具有1项在500万吨/年以上规模(脱除催化油浆中的催化剂颗粒,降低催化油浆灰分装置)使用的成功应用业绩,且所投产品须满足在加剂量≤0.5kg/t的条件下,油浆沉降≤72小时分析灰分上中下的平均值小于0.05%的要求;同一家用户单位算1项业绩;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明材料如下:
3.1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或20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审计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
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承诺书,格式自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内容至少包括: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所投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质量问题;所提供的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
3.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三商“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有效
2025-04-03 18:00:00至2025-04-08 23:59:59 (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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