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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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4-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项目业主为无锡惠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预算:215万元;
2.1.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地块东至洛海路,西至洛神路,北至洛竹路,南至洛南大道。
2.1.3工期要求:暂按54
历天;其中桩基检测根据施工进度,达到检测条件后及时检测,按要求
完成检测工作,检测完成出具检测报告。基坑监测服务期限直至基坑回填结束,监测的点数不低于图纸及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服务期限为竣工验收后直至沉降稳定并满足相关规定为止。沉降观测需要对基坑周边建筑物也进行布点观测。
2.1.4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服务工作,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检测服务成果;保证其检测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如需办理批准手续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质量违约:若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违约金按中标价的5%支付。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XDG-2024-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予通过(投标供应商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3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a、b二项资质条件:
(a)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
(b)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和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证明(注:如投标人成立
迟于要求开始的
,则
要求为投标人成立
至截止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返聘人员应提供返聘协议);
3.6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注: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授权委托人为法人的可不提供);
3.7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2或2023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8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含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9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5年4月3日18时至 2025年4月1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XDG-2024-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项目业主为无锡惠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预算:215万元;
2.1.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地块东至洛海路,西至洛神路,北至洛竹路,南至洛南大道。
2.1.3工期要求:暂按54
2.1.4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服务工作,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检测服务成果;保证其检测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如需办理批准手续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质量违约:若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违约金按中标价的5%支付。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XDG-2024-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予通过(投标供应商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3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a、b二项资质条件:
(a)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
(b)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和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证明(注:如投标人成立
3.6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注: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授权委托人为法人的可不提供);
3.7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2或2023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8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含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9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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