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昌吉市南城区供水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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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DN200-600供水管网11175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一)供水管网工程
(1)西外环路(建国路-南外环路)新建DN600给水管道,长度6820米;
(2)世纪大道(南外环-北疆铁路)新建DN400供水管道,长度2973米;
(3)南外环(西外环-规划路)新建DN600供水管道,长度347米;
(4)建国路(世纪大道-西外环)新建DN200供水管道,长度1035米给水管道,采用聚乙烯(PE100)管道。管道埋深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二)配套设施工程
(1)给水管网附属构筑物阀门井:新建阀门井58座(含井盖),水表井15座(含井盖),排气井11座(含井盖),排泥井10座(含井盖),流量计井2座(含井盖),减压阀井2座(含井盖)材质为MU30砼砌块,井盖采用双层一体式井盖。
(2)一体化提升泵站:在世纪大道与西外环交叉口新建1座一体化预制泵站,直径为3.0米圆形玻璃钢简体,潜污泵3台(2用1备)。
2.1.3项目总投资:2995.02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5月0
开工,2025年08月03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1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其他: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规模的内容。
(3)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资质满足以上二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施工、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类似设计业绩至少有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
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市政项目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
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应为联合体业绩的牵头人)。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市政项目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须反映出本人姓名及担任市政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
1月
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20
12月(含12月)之前的财务报表。
3.7、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专职安全检查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且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2)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4月0
10:30时-2025年04月2
10:30时(北京
,节假日不休息)……上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DN200-600供水管网11175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一)供水管网工程
(1)西外环路(建国路-南外环路)新建DN600给水管道,长度6820米;
(2)世纪大道(南外环-北疆铁路)新建DN400供水管道,长度2973米;
(3)南外环(西外环-规划路)新建DN600供水管道,长度347米;
(4)建国路(世纪大道-西外环)新建DN200供水管道,长度1035米给水管道,采用聚乙烯(PE100)管道。管道埋深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二)配套设施工程
(1)给水管网附属构筑物阀门井:新建阀门井58座(含井盖),水表井15座(含井盖),排气井11座(含井盖),排泥井10座(含井盖),流量计井2座(含井盖),减压阀井2座(含井盖)材质为MU30砼砌块,井盖采用双层一体式井盖。
(2)一体化提升泵站:在世纪大道与西外环交叉口新建1座一体化预制泵站,直径为3.0米圆形玻璃钢简体,潜污泵3台(2用1备)。
2.1.3项目总投资:2995.02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5月0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其他: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规模的内容。
(3)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资质满足以上二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施工、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类似设计业绩至少有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市政项目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市政项目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须反映出本人姓名及担任市政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
3.7、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专职安全检查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且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2)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4月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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