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催化新材料柔性放大产品线工艺包开发项目
放大平台反应工序建设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催化新材料柔性放大产品线工艺包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放大平台反应工序建设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采购编号:KF24014-EQR1101-PP)。采购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KF24014-EQR1101-PP/01
标段(包)名称:放大平台反应工序建设项目-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见投标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制造商、经销商) (一)中国化学集团注册合格供应商。 (二)满足本项目总承包合同要求。 (三)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提供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1)提供近三年(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计算)已执行过本企业本次采购同类物资2个及以上总承包项目供货合同,并经采购人复核确认履约良好、无法律风险等问题,则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2)当申请人无法提供(三)(1)所述文件时,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文件供采购人审查并确认其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主要涉及的产品或服务;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③不低于本次采购物资预估货值1.5倍的公司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④近三年(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计算)包含本次采购同类物资的已签合同(采购方需为石油、化工、能源、电力等行业的企业)总数量不得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估金额,并提供业绩表以及至少两个不同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相关发票等证明文件。 (四)其他要求: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石油化工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予接受: (1)报价截止日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 (3)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 (4)近三年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 (5)因串标、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成交资格。 (6)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1.2 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代理商) (一)中国化学集团合格供应商含注册供应商。 (二)满足本项目总承包合同要求。 (三)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提供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1)申请人为国外品牌制造商在官网公示的授权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则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2) 提供近三年(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计算)已执行过本企业本次采购同类物资2个及以上总包项目供货合同且与本次报价所选代理品牌一致、代理品牌授权证明文件并经采购人复核确认履约良好、无法律风险等问题,则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当申请人无法提供(三)(1)或(2)所述文件时,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文件供采购人审查并确认其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主要涉及的产品或服务;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③不低于本次采购物资预估货值1.5倍的公司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④近三年(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计算)包含本次采购同类物资的已签合同(采购方需为石油、化工、能源、电力等行业的企业)总数量不得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估金额,并提供业绩表以及至少两个不同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相关发票等证明文件。 ⑤国外品牌制造商有效授权证书原件。 (四)其他要求: (1)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予接受: (1)报价截止日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 (3)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 (4)近三年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 (5)因串标、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成交资格。 (6)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其他严重不良情形。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5. 采购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
从2025-04-03 00:00起至2025-04-07 23:59止(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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