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补充入库)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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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补充入库)已由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补充入库) 。
2.2 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管道公司”)及所属单位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需求,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选商成本,借助律师事务所专业优势,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西南管道公司于20
开展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工作,共5家律师事务所中标入库。鉴于前期入库律师事务所未完全覆盖西南管道公司业务区域,无法充分满足贵州等地区所属单位法律服务需求,现开展法律服务框架补充招标工作,以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资源覆盖范围。本次选商方式为公开招标,不涉及具体项目(案件),入库律师事务所可服务于西南管道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需求。招标人不保证入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库内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本项目年预估采购金额16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包括:
2.3.1 法律咨询,出具单一事项法律意见书,合同起草、审查和修订,项目谈判,法律培训等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业务;
2.3.2 工程建设,企业改制,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兼并,股权投资、转让、划转及处置,劳动用工风险,知识产权确权,重大涉法事项、突发事件法律审查论证等专项非诉业务;
2.3.3 合同、侵权、劳动、安全环保、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争议解决;
本项目年预估采购金额16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按照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专项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划分:
(1)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业务(A+B)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报价表(日常顾问法律服务)》(A)+《计件分项报价表(日常顾问法律服务)》(B)中控制价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
(2)专项非诉业务(C)采用《专项非诉业务取费表》(C)中取费基数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
(3)诉讼业务(D)采用《诉讼业务取费表(固定费用)》(D)中取费基数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或采用《诉讼业务取费表(风险代理)》(G)中取费基数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
(4)同时以上业务均可采用《计时分分项报价表》(H)中控制价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
下浮率指各投标人参加框架投标时,在《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费对照表》基础上自行确定的下浮率。单个法律服务项目结算时,C-专项非诉业务、D-诉讼业务(固定费用)、G-诉讼业务(风险代理)按照“法律服务费=项目标的额*取费基数*(1-下浮率)”的原则计算实际费用,A-年度固定收费(日常顾问法律服务)、B-计件分项(日常顾问法律服务)、H-计时分项按照“法律服务费=控制价*(1-下浮率)”的原则计算实际费用。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日历月。
2.6 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及确定中标人数量:
标段1: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中标人2个。
说明: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时,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两名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等于2家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审认定具备竞争性,则全部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仅有1家时,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
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有效年检凭证扫描件。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取得律师执业证书(A照)且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载明
为准)。在近五年(2020年3月
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中型以上企业(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常年法律顾问;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其他法律合规专项非诉、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诉讼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接受服务单位证明扫描件等证明资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认定业绩
;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证明资料应能明确显示项目经理信息,不满足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2 服务团队:投标人应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主要团队人员等。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5年以上执业经验(包含项目负责人,以律师执业证载明
为准)律师不少于2名,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5年以上执业经验律师不得更换。
2.3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成员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机构为投标单位。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3月
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中型以上企业(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常年法律顾问;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其他法律合规专项非诉、涉案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诉讼服务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类合同另提供委托单)、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认定业绩
;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
。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
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注册后查看6.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
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3月
至投标截止日止)诉讼及仲裁、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报名
(标书售卖
):2025年4月
23:59:59至2025年4月1
23:59:59(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补充入库)已由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补充入库) 。
2.2 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管道公司”)及所属单位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需求,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选商成本,借助律师事务所专业优势,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西南管道公司于20
本项目年预估采购金额16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包括:
2.3.1 法律咨询,出具单一事项法律意见书,合同起草、审查和修订,项目谈判,法律培训等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业务;
2.3.2 工程建设,企业改制,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兼并,股权投资、转让、划转及处置,劳动用工风险,知识产权确权,重大涉法事项、突发事件法律审查论证等专项非诉业务;
2.3.3 合同、侵权、劳动、安全环保、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争议解决;
本项目年预估采购金额16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按照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专项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划分:
(1)日常顾问法律服务业务(A+B)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报价表(日常顾问法律服务)》(A)+《计件分项报价表(日常顾问法律服务)》(B)中控制价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
(2)专项非诉业务(C)采用《专项非诉业务取费表》(C)中取费基数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
(3)诉讼业务(D)采用《诉讼业务取费表(固定费用)》(D)中取费基数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或采用《诉讼业务取费表(风险代理)》(G)中取费基数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
(4)同时以上业务均可采用《计时分分项报价表》(H)中控制价下浮率(单位:%;含税)招标。
下浮率指各投标人参加框架投标时,在《西南管道公司法律服务费对照表》基础上自行确定的下浮率。单个法律服务项目结算时,C-专项非诉业务、D-诉讼业务(固定费用)、G-诉讼业务(风险代理)按照“法律服务费=项目标的额*取费基数*(1-下浮率)”的原则计算实际费用,A-年度固定收费(日常顾问法律服务)、B-计件分项(日常顾问法律服务)、H-计时分项按照“法律服务费=控制价*(1-下浮率)”的原则计算实际费用。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日历月。
2.6 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及确定中标人数量:
标段1: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中标人2个。
说明: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时,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两名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等于2家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审认定具备竞争性,则全部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仅有1家时,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取得律师执业证书(A照)且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载明
2.2 服务团队:投标人应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主要团队人员等。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5年以上执业经验(包含项目负责人,以律师执业证载明
2.3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成员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机构为投标单位。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3月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注册后查看6.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
6.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3月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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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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