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20中国联通北京云网交付中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扩容采购需求,特启动此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规模:2024 年中国联通北京云网交付中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扩容,新增监测分析设备-用户面6台、监测分析设备-控制面6台、日志合成设备2台、Gi火墙采集设备8台、facetime专用设备3台。
1.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内,将所有合同设备送达招标人指定现场;设备应在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并完成实施部署系统上线。
1.2.4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24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按中标金额进行签约。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增值税3248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2.2.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至少1份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万元的移动网采集解析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名称关键字须包含:恶意程序监测及处置系统或5GSA核心网DPI设备)。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人员要求:
2.4.1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至少3人,包括项目经理至少1人,派驻现场技术维护人员至少2人,人员不可复用。
2.4.2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此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在实施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采购人进行确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4.3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日前90天内任意一个自然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
2.5 信誉要求:
2.5.1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4 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5.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在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6 其他要求:
2.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7 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8 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应答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6.10 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6.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6.12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原厂授权有效期到期后会办理延期并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同时将新的资质、证书、原厂授权等原件扫描件及时提供给招标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3日22时00分至2025年4月
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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