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392138.44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按照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执行。
4.开工建设:2025年4月2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1)2022 至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是指2010月至2025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五、
申领:2025年4月
至2025年4月1
,每天
10:00 至 13:00,
15:30至 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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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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