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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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1-********-BSTR-0014 项目名称###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局统###县域内各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选择1家食堂食材定点采购和配送服务单位,配送服务单位根###县鸡飞镇中心学校供餐需求按时、按需、按量开展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以及涉及各类食堂食材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交付、检验(检疫)、验收和服务期限内售后服务等,服务期限内确保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3.配送服务区域情况(见公告全文)4.配送服务单位选择:本项目选择1家配送服务单位。5.关于食堂大宗食品使用的说明:配送服务单位须按学校要求进行采购及配送;且须保障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接受采购人、相应配送区域的学校师生、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和检查,投标人若中标须为拟供应的食材投保,累计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80万元。6.投标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填报投标总价(固定金额:********万元,按采购预算填写,不得调整),以及填报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优惠率投标报价。其中,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优惠率是在各类食###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填报统一优惠率(不得分类填报不同优惠率),即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优惠率=【1-(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价格/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市场价格)*100%】。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优惠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根据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优###市场价分别计算所得的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不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其他费用。7.其他内容见公告全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2月2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任何违法、违约、失责、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采购人###县鸡飞镇中心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局签订配送服务合同后,最终###县鸡飞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具体的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1###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人为生产商则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则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并符合《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号)的相关条款,提供书面承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县级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登记,提供书面承诺。********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食堂食材配送,请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提交投标的,联合体相关要求如下:为保证服务质量,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投标人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供应商组成,以牵头方名义参加投标;②联合体牵头人以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为准,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双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资格要求;④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制作(递交)等相关事项。********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④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不得资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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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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