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呼吸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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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NSJ-2025-H-025 项目名称###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呼吸机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80 180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申请购置呼吸机12台。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
:签订合同之日起3
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网站、中****网(http://********/)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于开标当日、开标
之前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
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
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销售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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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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