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六合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片区路网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合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片区路网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投【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瑞棠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瑞棠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六合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2.2招标范围:六合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片区路网项目工程总承包:(1)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综工程、照明工程、联合通信工程等;(2)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及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纸审查配合以及设计的后续服务工作;合同和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工程及全专业工程施工、物资采购、专项施工(含调试)、施工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结(决)算审计等工作。2.3计划工期:39历天2.4合同估算价:96257800.00元2.5招标项目类型:市政2.6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等,共计5条道路,分别为:生态大道、生态一路、生态二路、循环一路和循环二路,道路总长约2869米。生态大道北起生态二路,南至循环三路,道路总长约732m,道路红线宽20m;循环二路西起生态大道,东至生态二路,道路总长约570m,道路红线宽18m;生态二路西起循环三路,东至生态大道,道路总长约717m,道路红线宽18m,生态二路末端顶管约440m;生态一路南起循环三路,北至生态大道,道路总长约663m,道路红线宽12m;循环一路南起生态一路,北至生态二路,道路总长约187m,道路红线宽12m,最大雨水管径为1800mm,具体实施范围以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2.7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2.8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条件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道路注册土木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
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
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
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
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以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以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②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退休人员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财政资金: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
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
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
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
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
要求:2024-09至2025-02。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
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号)要求,自2022年7月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所有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05-16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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