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配网工程涉高速路段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
2.项目地点:梅州市五华县。
3.概算金额:150万元。
4.项目类别:二类。
5.采购分类: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有效期:二年。
9.计划工期:以采购人委托日期为准。
10.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接的配电网工程。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14.采购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二、采购范围
(一)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服务范围 |
概算金额(单位:万元) |
最高限价费率 |
单价限价 |
1 |
涉高速路段技术服务 |
标段1 |
1、单拆除上跨高速线路 2、新建下穿高速线路(包含第三方沉降监测方案) 3、新建上跨高速线路 |
150 |
100% |
详见附件1 |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配合完成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接的配电网工程涉及高速公路施工开展安全评价服务并取证施工。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方案编写、安全评估、高速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安全配合,各部门的内审内及专家评审会,协助甲方办理交警、公路等相关部门的施工许可手续服务。
(三)成果要求:
乙方根据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客观的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评报告报批手续,并取得省交通运输(或航道)主管部门的批文;如逾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服务方式:包工期、包质量等。
(五)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有效数字。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费率均为有效报价,但响应报价≤最高限价费率90%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专项作出详细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 供以往类似工程详细成本分析报告供采购工作组审查。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供应商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1.具备有效期内工程咨询资格证明。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由需求单位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5000-1000)×0.25%=10万元
(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17.95*70%=12.56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开始获取:2025年04月1
18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2025年04月1
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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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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