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楚江馨城二期项目智能化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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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楚江馨城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范围内智能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1、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含与其联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设备供货、安装及配线、接驳、调试;2、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配线、接驳、调试;3、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配线、接驳、调试;4、机房静电地板、UPS、弱电机柜及充电桩(如有);5、与智能化功能有关的设备自控配电箱联动控制布线、接驳、调试等。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1986150.20元(不含税),其中集成服务部分预估规模人民币1186743.12元(不含税),设备采购部分预估规模人民币799407.08元(不含税);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1.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186743.12】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采购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799407.08】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智能化设备购置类、系统集成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
以双方签订落款
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
以订单
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资质、人员要求
2.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标准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
(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1人。同时承诺履约期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由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提供人员证书及承诺书。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
:2025年04月1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楚江馨城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范围内智能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1、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含与其联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设备供货、安装及配线、接驳、调试;2、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配线、接驳、调试;3、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配线、接驳、调试;4、机房静电地板、UPS、弱电机柜及充电桩(如有);5、与智能化功能有关的设备自控配电箱联动控制布线、接驳、调试等。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1986150.20元(不含税),其中集成服务部分预估规模人民币1186743.12元(不含税),设备采购部分预估规模人民币799407.08元(不含税);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1.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186743.12】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采购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799407.08】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资质、人员要求
2.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标准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
(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1人。同时承诺履约期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由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提供人员证书及承诺书。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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