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5-202综合审计支撑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份额占比:第一名60%、第二名40%),本项目2025-202综合审计支撑服务,采购内容、技术服务规范、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服务规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2025-202 | 关键条款:1.3★保密要求、3.5.1.9★现场勘查比例要求、4服务成果- ★审核、三方定案、7★其它服务要求、8.1★工程审计类、8.2★财务审计类、10★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其他应符合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服务规范书》。 | 全国(具体按采购人要求) |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金额到达上限 |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最高响应限价折扣详见《附件4.响应报价文件》,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含联合体各成员)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含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
2.1.3资质要求:财务审计部分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1.4团队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8人的团队,其中负责财务审计类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名,负责工程审计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名,具体要求如下:
2.1.4.1财务审计:1名项目经理,4名团队成员;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至少5年财务审计类项目管理经验;
(2)团队成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至少1名团队成员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所有团队成员具备至少3年财务审计类项目实施经验。
2.1.4.2工程审计:1名项目经理,2名团队成员;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至少5年工程审计类项目管理经验;
(2)团队成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至少1名团队成员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所有团队成员具备至少3年工程审计类项目实施经验。
注1:上述人员均不得复用。
注2:供应商需提供给采购人稳定专业的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同时提供全部团队人员所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学历证明文件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履历表以及服务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单位应为供应商,否则不予认可。
2.1.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个同类审计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财务审计不少于1个,工程审计不少于1个,具体要求如下:
2.1.5.1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个财务审计类的合同或订单,并同时满足下述3点要求:
(1)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4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或订单;
(2)须提供与合同或订单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单项合同签订金额≥20万元,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2.1.5.2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个工程审计类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满足下述3点要求:
(1)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4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或订单;
(2)须提供与合同或订单对应的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审计或决算审计报告;
(3)单项合同签订金额≥10万元或送审金额≥500万元,以合同签订金额或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2)如提供订单(订单合同或发票或结算单等)须提供扫描件及相对应的框架协议扫描件。订单页须包括订单名称、采购内容、签订、订单金额、订单签章页等。
(3)框架协议下同一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订单按一份合同。
(4)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不予认可。资料不全、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6本次询比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财务审计或工程审计的全部内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公告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询比公告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进行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1
9时00分至4月1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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