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移动信息科技公司2025年诉讼案件代理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5-04-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贵州移动信息科技公司2025年诉讼案件代理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贵州移动信息科技公司2025年诉讼案件代理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内容如下:诉讼案件代理包含针对买方的各类经营决策、市场活动、业务发展、项目谈判等事宜以及在买方所涉及的诉讼、调解、仲裁、投诉等争议或纠纷中,提供法律支撑服务或提供法律意见,诉讼案件流程包含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申请再审及执行等。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对买方的经营战略方案、市场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各类合同及与经营
有关的法律文书起草的审核、完善,项目谈判、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预审等;向与买方有相关争议或纠纷的第三方发送《律师函》,积极协助或参与买方妥善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对买方收到的《律师函》作出风险提示。
1.3项目预算:含税102.899947万元(不含税97.075422万元)。
1.4项目服务地点:贵州省。
1.5框架采购(下单)截止日:
1.5.1 可下单周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止(2)标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含税预算金额)。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1.5.2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① 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②甲方提前1
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项目要求
应答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文件,承诺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办理年度检查,并通过考核。同时,年度检查考核有效期需覆盖项目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
)。采购人将在2025年5月3
前对应答人年度检查考核有效期进行核验,保证年度检查考核有效期涵盖项目执行期。若不满足,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应答人的合同,并严格按照《贵州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的规定实施处罚。
4.纳税人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提供为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5.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6.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
至应答截止日期 )有严重违约的(类似项目因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行政监督部门在网站上发布处罚公告且处罚金额达到合同金额50%以上的;2)被中国移动纳入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行为的);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于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任一区域内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期限内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7)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
至应答截止日期 )有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10)违反《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代理商要求: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5年04月1
2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
16时0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名称:贵州移动信息科技公司2025年诉讼案件代理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贵州移动信息科技公司2025年诉讼案件代理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内容如下:诉讼案件代理包含针对买方的各类经营决策、市场活动、业务发展、项目谈判等事宜以及在买方所涉及的诉讼、调解、仲裁、投诉等争议或纠纷中,提供法律支撑服务或提供法律意见,诉讼案件流程包含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申请再审及执行等。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对买方的经营战略方案、市场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各类合同及与经营
有关的法律文书起草的审核、完善,项目谈判、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预审等;向与买方有相关争议或纠纷的第三方发送《律师函》,积极协助或参与买方妥善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对买方收到的《律师函》作出风险提示。
1.3项目预算:含税102.899947万元(不含税97.075422万元)。
1.4项目服务地点:贵州省。
1.5框架采购(下单)截止日:
1.5.1 可下单周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1.5.2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① 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②甲方提前1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项目要求
应答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文件,承诺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办理年度检查,并通过考核。同时,年度检查考核有效期需覆盖项目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
4.纳税人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提供为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5.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6.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于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任一区域内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期限内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7)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10)违反《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代理商要求: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采购文件售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泸州纳溪麒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公告 2025-04-30
- 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网架结构及格栅层检测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定远县容大•东城一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青浦分院保安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30
-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公告 2025-04-30
- 涉县中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包5-包8招标公告 2025-04-30
- 2025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线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天津市天津医院天津市天津医院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孝感市应城市二水厂5万吨日扩建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