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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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项目代码:2503-410324-04-01-419706)
2、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3、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1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5-25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300000.00元
6、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庙子镇栾林路与庙子镇南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栾川乡双堂村葛板沟桥头,沿线在画眉山路,伏牛路,老君山路3处对交叉道路进行迁改,并接入新建主路,路线全长17.07公里。路基宽12米,12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7米机动车道+1.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路面宽10.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7、招标范围:收集各类区域地质、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震活动等资料,制定勘察方案、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各类地勘数据支撑,并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勘察;
8、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
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4月1
至2025年04月23日24:00,……获取。
本项目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项目代码:2503-410324-04-01-419706)
2、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3、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1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5-25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300000.00元
6、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庙子镇栾林路与庙子镇南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栾川乡双堂村葛板沟桥头,沿线在画眉山路,伏牛路,老君山路3处对交叉道路进行迁改,并接入新建主路,路线全长17.07公里。路基宽12米,12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7米机动车道+1.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路面宽10.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7、招标范围:收集各类区域地质、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震活动等资料,制定勘察方案、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各类地勘数据支撑,并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勘察;
8、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4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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