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北部市区防洪排涝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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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北部市区防洪排涝改造项目设计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6268.53 万元,本工程于澳森大街(妍园路-工业路)改建雨水干管4375米,管径DN2000-2400mm,配建预埋管,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对挖除道路结构进行恢复。(2)建设地点:辛集市(用户指定地点)。(3)最高限价:494789.49元。(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
历天。
2.2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以及后续施工期现场配合服务等。服务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3 17:00(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北部市区防洪排涝改造项目设计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6268.53 万元,本工程于澳森大街(妍园路-工业路)改建雨水干管4375米,管径DN2000-2400mm,配建预埋管,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对挖除道路结构进行恢复。(2)建设地点:辛集市(用户指定地点)。(3)最高限价:494789.49元。(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
2.2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以及后续施工期现场配合服务等。服务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3 17: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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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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