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经济开发区永嘉路至嘉兴路蒸汽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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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3G59地块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NO.2023G59地块(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备〔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长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长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台路以北、中圣南街以东 2.2 招标范围:NO.2023G59地块各专业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幕墙、消防、通风空调、建筑防水保温、人防、智能化、变配电及居配、外线接入、室外附属 (道路、综合管网、污水处理、雨水回收、硬质景观及绿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海绵城市、电梯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3
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71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NO.2023G59地块,该项目开发总建筑面积约17900.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840.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6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7层。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建安费为13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一)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二)基坑支护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a.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b.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
10月-2025年03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其他要求:a.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b.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c.投标单位须符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d.关于评标办法中的评分细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5-05-13 09:30:00。
本招标项目NO.2023G59地块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NO.2023G59地块(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备〔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长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长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台路以北、中圣南街以东 2.2 招标范围:NO.2023G59地块各专业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幕墙、消防、通风空调、建筑防水保温、人防、智能化、变配电及居配、外线接入、室外附属 (道路、综合管网、污水处理、雨水回收、硬质景观及绿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海绵城市、电梯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一)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二)基坑支护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a.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b.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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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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