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林镇高端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12-330502-04-01-705280(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吴兴漫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吴兴漫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林镇高端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估算约3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0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306.1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080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47095平方米,建设3幢厂房及一幢综合楼等,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弱电智能化、室外管网配套、绿化、景观照明等其他附属工程。其中1#厂房实际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2#厂房实际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3#厂房实际建筑面积约18900平方米,4#办公楼实际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5#垃圾房实际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6#开闭所、配电房实际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7#门卫实际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6.55m。建设地点:吴兴区东林镇,北临迎锦路,南临贝锦大道,西临瑞兴路。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247.0232万元。
2.3计划工期:40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一家符合3.1.1条资质的单位、一家符合3.1.2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必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本项目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5月2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5月2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5月2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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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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