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践行“品牌为纲”的经营理念,支撑公司2025年品牌发布、终端合作大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季度营销、日常平面、短视频常规宣传,提升品牌营销活动落地质量,扩大线上线下宣传声量和品牌影响力,拟对2025年度品牌营销活动支撑服务商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电信品牌营销活动和品牌建设及重大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活动支撑、日常品牌推广和执行、宣传设计和制作、各类营服触点宣传规范、线上自媒体运营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1.2.2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256万元,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预估成交份额(万元)(不含税) |
1 | 第1名 | 179.20 |
2 | 第2名 | 76.80 |
注:以上项目规模是以市场参考价格计算的预估额度,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根据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系数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框架合同签订金额:设预估份额为Q1,成交供应商报价为P1,则框架合同签订金额Q2=Q1*(P1/90%)。如Q2≤Q1,则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Q2;如Q2>Q1,则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Q1。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全省范围内。
1.2.4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询比公告附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身份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复印件。
2.1.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
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的业绩经验,要求如下:
(1)同类项目业绩指:品牌策划或平面广告设计或活动策划等类似项目;
(2)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3)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其中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注: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2)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同一框架下的所有订单计为1个合同)。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设置专门的项目整体服务团队,团队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至少1名项目经理和5名专职支撑人员(含文案策划、设计人员、视频制作、驻点服务等岗位),重大活动期间提供1人及以上专人派驻山东电信公司现场服务。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列表、项目团队承诺书、人员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社会保险是第三方代缴,需提供供应商与代缴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3联合体响应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代理商响应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5产品资格要求:
2.5.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5.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需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3响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1
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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