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4局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已由铁发改函〔2024〕2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该项目投资估算165.9亿元,资本金116.1亿元,占总投资的70%,其中:国铁集团出资41亿元,约占出资35.31%;宁夏回族自治区出资出资75.1亿元,约占64. 69%(含征地拆迁费用13.5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工材料、外加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AZZQ-2标段起讫里程为DK233+100.00~DZK277+250,实际长度29.90km。路基总长16.99km,线路占比约56.74%,桥梁总长2.57km/8座,线路占比约8.46%,隧道总长10.41km/2座,线路占比约34.8%。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土工材料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土工材料年产量不低于50万平米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20
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应附20
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至少包含120kN/m单向塑料土工格栅、10cm土工格室、750g/㎡及以上复合土工膜)质量检验报告至少3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或其代理商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至少包含120kN/m单向塑料土工格栅、10cm土工格室、750g/㎡及以上复合土工膜物资)(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对应合同单位的进场验收对账信息及相应发票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4.2.2减水剂、速凝剂、引气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需附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由当地环保局对厂房所在地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效期内的土地证明、建设规划、竣工核实证明、排污许可证、企业验资报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投标产品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20
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应附20
财务报表,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须包含物资需求一览表内全部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3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须包含物资需求一览表内物资,可分多份合同提供)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需提供相对应合同单位的进场验收对账信息及相应发票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特别强调:开标日前10天,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前往进行混凝土试拌,试拌项目及要求为:减水剂、引气剂检测强度等级 C35水下桩,环境等级要求 p、Y1,设计年限 100年。要求混凝土和易性良好,坍落度要求 200士20mm, 扩展度不大于600mm,扩展4-8s,含气量要求:4.0%-6.0%,含气量 1h 经时损失不大于 1.5%,坍落度:2h 经时损失不大于 30mm;经试拌符合要求后由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及投标人共同签认盖章试拌结果通知书,投标人持此盖章试拌结果通知书参与投标报价(复印件附在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2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否则判定投标文件无效。试拌完成后,投标人留存 10 公斤减水剂、10 公斤引气剂样品,由中心试验室保管封样,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供应的减水剂、引气剂与样品相同。适配收费:二盘为1组、1组 5000元,报到前采用对公转账支付适配费用
4.2.3防腐阻锈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投标产品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20
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应附20
财务报表,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需提供相对应合同单位的进场验收对账信息及相应发票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4月116时00分至2025年4月2
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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