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安宿数联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代码:25032-341302-04-01-190828、2503-341302-04-01-89527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州埇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宿州埇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一期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园内;二期位于宿州市黄淮海物流园内 。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本次招标范围总投资约3.62亿元,项目共分为两期实施,一期投资约1.15亿元,规划占地约34.75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7230平方米。项目建筑内容包括仓储中心、变配电室、配套用房及门卫室。设置停车位100个,面向物流专用领域服务,配套充电桩49个,充电枪98把,充电模块总功率17880千瓦,场站单枪平均功率182.45千瓦。同时配套完善园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景观绿化、供配电、软件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等配套设施。二期投资约2.47亿元,规划占地约90.33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71960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仓储中心、综合楼、变配电室及门卫室。设置停车位183个,面向物流专用领域服务,配套充电桩111个,充电枪222把,充电模块总功率41320千瓦,场站单枪平均功率186千瓦。同时配套完善园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景观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后续若项目相关条件变化,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调整实施计划及内容。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取消或暂缓部分工程,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具体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2.3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限暂定13年,总建设期不超过 3 年,其中一期建设期1年,二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每期项目运营期10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实施。由招标人宿州埇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选择投资、建设、运营单位。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包括附件运营公司股东协议、运营公司章程),约定合作的基本事宜。招标人与中标社会投资人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包括公司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出资成立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成立后,招标人与运营公司、中标社会投资人签订项目合同。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运营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投资、运营、移交 。
2.5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
2.7招标控制价: 勘察设计费(费率)1.5%(计算基数:经备案的控制价,即未经下浮的控制价);建安工程费(费率)100%(计算基数:经备案的控制价即未经下浮的控制价);年化投资回报率(费率)5.00%(计算基数:投资款到位金额)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下述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④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⑤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5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选派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职责分工、对运营公司的出资比例、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的组成、职责分工、对运营公司的出资比例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③联合体参与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仅可有一家。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 他: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可以不提交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注册成立不足1年,可不提供)。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注册成立不足1年,可不提供)。
④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合同》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05月0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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