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余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5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8470.00 元
最高限价:1984046.5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注册后查看 | 大余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5年采购项目 | 1 | 项 | 208847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采用合同分包形式参与投标,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2
00:00 至 2025年04月2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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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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