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GDHC-CS
3、项目概述及内容:(1)标段一:为郴州市分公司五岭路10号五岭广场机关食堂、万华中路2号邮区中心局食堂按照全年250个工作日提供早、中、晚、加班餐(含会议、培训、接待)餐饮服务。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对接采购人需求,每处食堂配备厨师1名、帮厨2名,共计7名外包人员提供服务。
(2)标段二:为郴州市分公司五岭路10号五岭广场机关食堂、万华中路2号邮区中心局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括鲜肉、鱼、禽、海鲜类;瓜果、蔬菜类;冻品类;水果类;粮油面、干货类;调味品类;洗洁品、日用品(纸巾、牙签、一次性餐具)类;奶制品等。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投标单位可投标多个标段,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1)标段一年度采购预算51.23万元,两年总预算102.47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企业缴纳的五险及意外险、服装费、交通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税金等)。按月均服务人次的“量级”及“就餐时段”设置不同的服务单价,见下表:
就餐 时段 |
服务量 |
服务单价 |
服务费 |
增量 |
增量服务单价 |
服务费增量 |
增量 |
增量服务单价 |
服务费 增量 |
0%~100% |
0%~10% |
10%~20% |
|||||||
早餐 |
1641 |
7.5 |
12307.5 |
164.1 |
7.6 |
1247.16 |
164.1 |
7.7 |
1263.57 |
中餐 |
2399 |
8.5 |
20391.5 |
239.9 |
8.6 |
2063.14 |
239.9 |
8.7 |
2087.13 |
晚餐 |
142 |
8.5 |
1207 |
14.2 |
8.6 |
122.12 |
14.2 |
8.7 |
123.54 |
加班 |
184 |
8.5 |
1564 |
18.4 |
8.6 |
158.24 |
18.4 |
8.7 |
160.08 |
小计 |
4366 |
/ |
/ |
436.6 |
/ |
3590.66 |
436.6 |
/ |
3634.32 |
服务量100%合计(元/年) |
425640 |
/ |
/ |
43087.92 |
/ |
/ |
43611.84 |
||
增量10%合计(元/年) |
468727.92 |
/ |
/ |
/ |
|||||
增量20%合计(元/年) |
512339.76 |
(2)标段二年度采购预算115万元,两年总预算230万元(费用包括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应有费用)。本标段实行折扣率报价,即以当地连锁商超“沃尔玛(五岭新天地店)每周一09:00时同类散装产品的非促销价作为当周结算为基准价,投标人报折扣率。单价结算公式为:周期结算款=(实际配送产品数量*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本周期考核款。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要。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授权。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必须由其总公司授权。
5.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
5.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5.4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5.5标段一: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书面承诺)
5.6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购买。(须提供保险证明或书面承诺)
5.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网页截图)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类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8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 30 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须提供书面承诺)
5.9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投标人,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投标人,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5.10标段一: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5.11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5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万元管理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须提供书面承诺)
5.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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