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西北投观江置业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杭州FJGZ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5.9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月) |
不含税上限单价 (元/辆.月) |
定价 模式 |
备注 |
1 |
商务车 |
燃油车,裸车价20-25万元,三年内,含司机 |
辆 |
1 |
5 |
13982 |
固定 单价 |
|
2 |
轿车 |
新能源车,裸车价20-25万元,三年内,含司机 |
辆 |
1 |
5 |
14159 |
(二)质量要求:
1.提供的生产管理用车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保险资料、年检资料、购置发票等证件资料;提供生产管理用车应为出租方自有车辆,如非出租方自有车辆则需提供车主委托代管协议。
2.出租方提供生产管理用车,并按1人/车配备驾驶人员,驾驶人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与租用车辆相符,驾驶员年龄须在55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并熟悉浙江及周边城市的道路,掌握一定的接待礼仪知识,车辆进场同时,出租方须提供驾驶人在三甲医院开具的体检报告及用工劳动合同。
3.提供的生产管理用车为杭州当地车牌号,且车辆能全段出行不受当地限行政策的影响。
4.提供符合条件的车辆:(1)商务车:燃油车,裸车价20-25万元,购买为三年内;(2)轿车:新能源车,裸车价20-25万元,购买
为三年内。
(三)验收方式:交付现场验收。
1.生产管理用车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符合项目要求,不符合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2.生产管理用车要求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仅送到物流点,若不能送到该地址,请勿报价。
(四)交货期限:自收到项目通知之日起,3天内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本次租赁项目根据需求分一次或两次下单)。租赁期暂定从2025年5月1至2025年10月
,具体视项目情况而定。
(五)收货地址及联系人:……
(六)车辆的交付与返还
1.生产管理用车进场时,出租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
2.生产管理用车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车辆退还后,租赁车辆相关的一切事宜与承租方无关。出租方未按承租方通知到指定地点接收车辆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期间,生产管理用车正常保养所用的润滑油料、配件均由出租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生产管理用车发生故障的,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修复完成;否则,承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车辆每月累计维修超过3日的,超过部分租金相应扣除。
3.租赁期间,生产管理用车的进退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八)违章、交通事故及保险
1.租赁期间生产管理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2.出租方须购买并承担租赁生产管理用车的国家强制性保险、车损险、座位险(1万元/座)及150万元(含)及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规定的相关保险。承租方如需出租方投保与租赁车辆相关的其它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保险费,出租方应在车辆交付前办理完相关投保手续,并在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自行保管好生产管理用车,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由出租方自行负责。
(九)响应保证金:无
(十)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十一)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不含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十二)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月结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或电子发票
4.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确认收到合格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周期租金给出租方。
5.如生产管理用车实际租赁不足月的,租金计算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30*实际租用天数)。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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