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景区综合服务提升改造(三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景区综合服务提升改造(三期)项目,TXZB-GSTT-2025-0079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脸识别后台管理系统软件、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入口验证三辊闸、人脸识别终端设备及配套集成服务,满足关城景区入口检票功能和人脸识别功能,并实现与现有系统完全对接,现申请采购。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单位1家,成交份额100%。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软件、设备部分最高限价69.0265万元(不含税总价),软件服务、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11.3207万元(不含税总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人脸识别后台管理系统软件、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入口验证三辊闸、人脸识别终端设备及配套集成服务,满足关城景区入口检票功能和人脸识别功能,并实现与现有系统完全对接,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实施地域 |
1 | 软件、设备部分 | 人脸识别后台管理系统软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嘉峪关市 |
2 | 入口验证三辊闸(含智能闸机控制系统软件V6.0) | 台 | 12 | |||
3 | 人脸识别终端(含多功能智能终端系统软件V2.0) | 台 | 12 | |||
4 | 软件服务 | 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 | 年 | 5 | ||
5 | 集成服务部分 | 运输、安装、实施、调试、安装,布线。 | 项 | 1 |
2.2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含税),其中软件、设备部分78万元(含税,税率13%),软件服务、集成服务部分12万元(含税,税率6%)。
2.3 实施地域:嘉峪关市。
2.4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内完成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和测试工作,交付甲方使用。
2.5 设备质保期:12个月。
2.6 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服务期:5年。
2.7 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3.3.1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3.3.2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软件集成类或设备集成类或设备安装类)累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大于等于90万元(含税金额)。
业绩提供要求:
(1)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金额、签章页,签章页需含有签订日期,若没有签订日期,则不予认可)和相对应合同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相对应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或结算单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是框架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框架协议相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框架协议金额以提供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总额计算,签订以订单或结算单
为准。
(2)相关要求: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应答。
(3)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发票开具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生效
,否则视为无效发票;对于框架协议,若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无效。
(4)如合同或框架协议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5)以上业绩金额均指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的含税金额。
3.5 信誉要求:/。
3.6 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7 其它要求:
3.7.1 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7.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出具的入口验证三辊闸、人脸识别终端设备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为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不限于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网址链接等方式)。
3.8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5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5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2)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3)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14)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1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 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2
8时30分至2025年4月2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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