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CT20250425060】。
2.2 项目概况:【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室内分布系统】施工资格预审。
2.3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本章2.5条】。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段名称 | 项目建设规模 (不含税,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 |
1 | 标包1兰州 | 标段1 | 2088 | 市区经营部-城关1城关区天水路以东,不包含青白石片区、东岗镇片区 |
2 | 标段2 | 1566 | 市区经营部-七里河1七里河区除彭家坪片区及马滩片区以外的区域 | |
3 | 标段3 | 1312.52 | 榆中区域-榆中1榆中县-和平镇及夏官营镇 | |
4 | 标段4 | 1148.4 | 市区经营部-安宁1安宁区除保利领秀山片区以外的区域 | |
5 | 标段5 | 1141.9 | 新区经营部-新区1北快速路以南,黄河大道以北 | |
6 | 标段6 | 1044 | 市区经营部-城关2城关区天水路以西,不包含大沙坪片区 | |
7 | 标段7 | 939.6 | 市区经营部-七里河2七里河区-彭家坪片区 | |
8 | 标段8 | 932.58 | 榆中区域-榆中2榆中县城 | |
9 | 标段9 | 835.2 | 市区经营部-安宁2安宁区-保利领秀山片区 | |
10 | 标段10 | 811.35 | 新区经营部-新区2黄河大道以南 | |
11 | 标段11 | 730.8 | 市区经营部-七里河3七里河区-马滩片区 | |
12 | 标段12 | 626.4 | 市区经营部-城关3城关区-青白石片区 | |
13 | 标段13 | 552.64 | 皋兰区域 | |
14 | 标段14 | 522 | 市区经营部-西固1西固区-崔家大滩片区 | |
15 | 标段15 | 480.8 | 新区经营部-新区3北快速路以北 | |
16 | 标段16 | 417.6 | 市区经营部-城关4城关区-东岗镇片区 | |
17 | 标段17 | 313.2 | 市区经营部-西固2西固区除崔家大滩片区以外的区域 | |
18 | 标段18 | 310.86 | 红古区域 | |
19 | 标段19 | 270.45 | 新区经营部-新区4职教园区片区 | |
20 | 标段20 | 208.8 | 市区经营部-城关5城关区-大沙坪片区 | |
21 | 标段21 | 207.24 | 永登区域 | |
22 | 标段22 | 180.3 | 新区经营部-新区5不包含职教园区片区的其他西岔区域 | |
23 | 标段23 | 138.16 | 榆中区域-榆中3榆中县不包含榆中县城、和平镇、夏官营镇的其他区域 | |
24 | 标段24 | 120.2 | 新区经营部-新区6秦川 | |
25 | 标包2庆阳 | 标段1 | 1499.4 | 华池区域、环县区域 |
26 | 标段2 | 966.28 | 庆城区域、镇原区域 | |
27 | 标段3 | 599.76 | 宁县区域、正宁区域 | |
28 | 标段4 | 424 | 市区经营部-西峰区1小十字-市政府 | |
29 | 标段5 | 266.56 | 合水区域 | |
30 | 标段6 | 254.4 | 市区经营部-西峰区2市政府-董志 | |
31 | 标段7 | 169.6 | 市区经营部-西峰区3机场-小十字 | |
32 | 标包3武威 | 标段1 | 925.5 | 市区经营部-凉州区1古浪街以北汉武大道以南 |
33 | 标段2 | 878.4 | 天祝区域、民勤区域 | |
34 | 标段3 | 585.6 | 古浪区域 | |
35 | 标段4 | 555.3 | 市区经营部-凉州区2古浪街以南 | |
36 | 标段5 | 370.2 | 市区经营部-凉州区3汉武大道以北 | |
37 | 标包4天水 | 标段1 | 809.4 | 秦安区域、武山区域、张家川区域 |
38 | 标段2 | 653.4 | 市区经营部-秦州区1以南大桥为界线,秦州东城片区 | |
39 | 标段3 | 539.6 | 甘谷区域、清水区域 | |
40 | 标段4 | 421.08 | 市区经营部-秦州区2以南大桥为界线,秦州西城片区 | |
41 | 标段5 | 261.36 | 市区经营部-麦积区1以渭河大桥为界,麦积东城片区 | |
42 | 标段6 | 116.16 | 市区经营部-麦积区2以渭河大桥为界,麦积西城片区 | |
43 | 标包5临夏 | 标段1 | 1003 | 和政区域、广河区域、康乐区域 |
44 | 标段2 | 601.8 | 东乡区域、永靖区域 | |
45 | 标段3 | 401.2 | 临夏县区域、积石山区域 | |
46 | 标段4 | 382.2 | 市区经营部-临夏市1军民街至环城东路以西,大夏河以南 | |
47 | 标段5 | 254.8 | 市区经营部-临夏市2军民街至环城东路以东 | |
48 | 标包6平凉 | 标段1 | 1060.2 | 庄浪区域、静宁区域、华亭区域 |
49 | 标段2 | 706.8 | 灵台区域、泾崇区域 | |
50 | 标段3 | 478.8 | 市区经营部-崆峒区1广成路以西 | |
51 | 标段4 | 319.2 | 市区经营部-崆峒区2广成路以东 | |
52 | 标包7酒泉 | 标段1 | 796.2 | 敦煌区域 |
53 | 标段2 | 540 | 市区经营部-肃州区1以鼓楼为中心,鼓楼东所有地域(包括鼓楼东北、东南) | |
54 | 标段3 | 530.8 | 瓜州区域、玉门区域、金塔区域 | |
55 | 标段4 | 324 | 市区经营部-肃州区2以鼓楼为中心,鼓楼西南所有地域 | |
56 | 标段5 | 216 | 市区经营部-肃州区3以鼓楼为中心,鼓楼西北所有地域 | |
57 | 标包8白银 | 标段1 | 886.8 | 会宁区域、靖远区域 |
58 | 标段2 | 591.2 | 景泰区域、平川区域 | |
59 | 标段3 | 373.2 | 市区经营部-白银区1工农路以西 | |
60 | 标段4 | 248.8 | 市区经营部-白银区2工农路以东 | |
61 | 标包9张掖 | 标段1 | 506.4 | 高台区域、临肃区域 |
62 | 标段2 | 414 | 市区经营部-甘州区1以东大街、西大街、玉关路为轴,以北区域 | |
63 | 标段3 | 337.6 | 民乐区域、山丹区域 | |
64 | 标段4 | 276 | 市区经营部-甘州区2以东大街、西大街、玉关路为轴,以南区域 | |
65 | 标包10陇南 | 标段1 | 628.8 | 成县区域、宕昌区域、徽两区域 |
66 | 标段2 | 419.2 | 礼县区域、西和区域、文县区域、康县区域 | |
67 | 标段3 | 259.8 | 市区经营部-武都区1以武都区标志性以彩虹桥为界限:彩虹桥以西 | |
68 | 标段4 | 173.2 | 市区经营部-武都区2以武都区标志性以彩虹桥为界限:彩虹桥以东 | |
69 | 标包11甘南 | 标段1 | 684.5 | 市区经营部、迭部区域、玛碌区域 |
70 | 标段2 | 410.7 | 临潭区域、夏河区域 | |
71 | 标段3 | 273.8 | 舟曲区域、卓尼区域 | |
72 | 标包12定西 | 标段1 | 492 | 通渭区域、临洮区域、渭源区域 |
73 | 标段2 | 328 | 陇西区域、漳县区域、岷县区域 | |
74 | 标段3 | 158.4 | 市区经营部-安定区1以民主路为界,新城区 | |
75 | 标段4 | 105.6 | 市区经营部-安定区2以民主路为界,旧城区 | |
76 | 标包13金昌 | 标段1 | 268 | 市区经营部、永昌区域 |
77 | 标包14嘉峪关 | 标段1 | 164 | 市区经营部 |
78 | 标包15共享保障 | 标段1 | 2112 | 兰州市区经营部 |
79 | 标段2 | 2015.5 | 庆阳市、平凉市 | |
80 | 标段3 | 1468.2 | 武威市、白银市 | |
81 | 标段4 | 1267 | 红古区域、永登区域、皋兰区域、榆中区域 | |
82 | 标段5 | 1209.3 | 定西市、临夏市、甘南州 | |
83 | 标段6 | 978.8 | 酒泉市、张掖市、嘉峪关市、金昌市 | |
84 | 标段7 | 845 | 兰州新区经营部 | |
85 | 标段8 | 806.2 | 陇南市、天水市 |
技术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 技术要求:【详见本章2.5条】。
2.9 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本章2.5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②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③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1.3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实行有效期延续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否则不予认可。
(2)如申请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申请人资质。
(3)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1.6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本项目允许申请人人员复用。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不同标包可以复用,复用标包数量不受限制;其余人员同一人员允许复用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申请人须承诺将在合同签订前,为中标标段配置不重复的人员,且人员数量、资质资格均不低于中标标段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数量及资质资格。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和206月
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1.7申请人2022年2月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投标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同类项目定义:无线网无源室内分布系统或有源室内分布系统项目相关的项目业绩,不包括WLAN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提供的该合同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招标人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招标人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招标人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申请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3.1.8申请人应在甘肃设置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设立常驻机构,常驻机构须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互联网络。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已在甘肃设置常驻机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常驻机构房产购置或租赁合同、办公环境照片(须体现已开通办公互联网络);申请人尚未在甘肃设置常驻机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于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将常驻机构房产购置或租赁合同、办公环境照片(须体现已开通办公互联网络)递交给招标人备案。
3.1.9申请人应承诺在中标区域内组建专门的项目团队,保证配置省级负责人一名,每个中标市州配置市州级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一名,配合铁塔公司开展日常需求获取、选址配合及施工质量进度等事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于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配置名单递交给招标人备案。
3.1.10申请人承诺为所有项目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保单在2027年3月3前有效),承诺个人伤残死亡和医疗的总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3.1.11车辆及仪器仪表配置要求:
(1)申请人须承诺为每个中标标段配置2辆车,并在中标后1内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车辆租赁合同或购置发票。
(2)申请人须提供2台测试手机、1台驻波比测试仪、1台互调干扰测试仪、1台频谱分析仪、1台射频信号源/信号发生器、1台光源光功率计,1台OTDR,2台相机/拍照手机等仪器仪表。
(3)申请人为所投的每一个标包最少配置1套安全防护用品(包含绝缘手套3双、绝缘靴/鞋3双、安全帽3个、登高安全绳(按需配置)、安全网1张等);每个施工队伍配置1把绝缘梯。注:防护用品需承诺按照工程量增加,满足工程需要。
证明材料: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品不可租赁,须提供车辆配置承诺书和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发票及相关材料。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室分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申请人的:
1)如分公司申请,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申请本项目,且申请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申请本项目,且申请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
招标人及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申请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申请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申请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申请标包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对应标包范围内所有标段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下表对应标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最低数量要求时,招标人重新组织对应标包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标包 |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最低数量要求 |
标包1兰州 | 24 |
标包2庆阳 | 7 |
标包3武威 | 5 |
标包4天水 | 6 |
标包5临夏 | 5 |
标包6平凉 | 4 |
标包7酒泉 | 5 |
标包8白银 | 4 |
标包9张掖 | 4 |
标包10陇南 | 4 |
标包11甘南 | 3 |
标包12定西 | 4 |
标包13金昌 | 3 |
标包14嘉峪关 | 3 |
标包15共享保障 | 8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2025年04月2
至2025年04月3
】(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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