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八四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鹰潭一八四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42200002)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鹰潭一八四医院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鹰潭一八四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鹰潭一八四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中药饮片品质、配送情况、服务效率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考量不合格不予以签署下一年合同,因中标人失误造成巨大损失及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负全责。配送合同履行中,如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出台此合同自动终止或政策性调整及上级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交货地点位于:……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中药饮片严禁以次充好,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配送时附该中药饮片类检验报告书,以备验收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如发现质量问题,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书》、《药品召回承诺函》中以及国家药品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他:
2.1采购内容:中药饮片采购,具体以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2.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格,招标结束后若经核查发现中标价高于市场价,招标人有权要求其予以调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类审计报告,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所属期)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
前6个月内(所属期)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资格声明】
(三)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在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未被列入“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⑤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处罚范围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特定资质要求:
1.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中药饮片生产范围;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药品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项目运营中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提供声明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从2025-04-28 12:00:00起至2025-05-13 18:00:00止(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国能榆林化工5万吨年聚乙醇酸示范项目(优化改造二阶段)土建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二标段劳务分包招标项目公告 2025-05-01
- 湖北省烟草公司天门市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5年COP平台隐私号涉诈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30
-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五次)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30
- 拉萨市公交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泰州市少年宫智能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30
- 新疆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太湖西路269号地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