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7年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42914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现对2025-2027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塔类一体化施工服务进行采购,包括新建、改造、更新改造项目的土建、动力配套和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以及能源换电、备电业务及智联与以上施工服务相关业务,不含低速充电桩、汽车充电桩建设。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甲供材料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乙供材料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共划分15个标包共33个标段。各标段对应实施区域、预算金额如下:
标包 | 标段 | 实施地域 |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标包1酒泉 | 标段1 | 敦煌区域(敦煌市、肃北区域、阿克塞区域),玉门区域 | 2451 |
标段2 | 瓜州区域,酒泉市区经营部(肃州区),金塔区域 | 2063 | |
标包2兰州 | 标段1 | 新区经营部,皋兰区域 | 1425 |
标段2 | 兰州市区经营部(城关区、七里河区) | 1084 | |
标段3 | 兰州市区经营部(安宁区),永登区域,红古区域 | 714 | |
标段4 | 兰州市区经营部(西固区),榆中区域 | 634 | |
标包3庆阳 | 标段1 | 庆阳市区经营部(西峰区),庆城区域,合水区域,正宁区域,宁县区域 | 2157 |
标段2 | 镇原区域,环县区域,华池区域 | 1190 | |
标包4白银 | 标段1 | 白银市区经营部(白银区),景泰区域 | 1442 |
标段2 | 平川区域,靖远区域,会宁区域 | 1394 | |
标包5陇南 | 标段1 | 陇南市区经营部(武都区),文县区域,宕昌区域 | 786 |
标段2 | 成县区域,康县区域,徽两区域 | 668 | |
标段3 | 西和区域,礼县区域 | 606 | |
标包6武威 | 标段1 | 武威市区经营部(凉州区) | 1119 |
标段2 | 民勤区域,古浪区域,天祝区域 | 901 | |
标包7天水 | 标段1 | 天水市区经营部(秦州区)、麦积区域,秦安区域 | 806 |
标段2 | 甘谷区域,武山区域 | 674 | |
标段3 | 清水区域,张家川区域 | 486 | |
标包8定西 | 标段1 | 陇西区域,漳县区域,岷县区域 | 969 |
标段2 | 定西市区经营部(安定区),通渭区域,渭源区域,临洮区域 | 952 | |
标包9临夏 | 标段1 | 临夏县区域,广河区域,和政区域,积石山区域 | 962 |
标段2 | 临夏市区经营部(临夏市),康乐区域,永靖区域,东乡区域 | 945 | |
标包10张掖 | 标段1 | 张掖市区经营部(甘州区),民乐区域,山丹区域 | 1151 |
标段2 | 临肃区域,高台区域 | 565 | |
标包11平凉 | 标段1 | 平凉市区经营部(崆峒区),静宁区域,庄浪区域 | 764 |
标段2 | 泾崇区域,华亭区域,灵台区域 | 703 | |
标包12甘南 | 标段1 | 甘南市区经营部(合作市),临潭区域,卓尼区域,夏河区域 | 511 |
标段2 | 舟曲区域,迭部区域,玛碌区域 | 476 | |
标包13金昌 | 标段1 | 金昌市区经营部(金川区),永昌区域 | 472 |
标包14嘉峪关 | 标段1 | 嘉峪关市区经营部(嘉峪关市) | 246 |
标包15共享标包 | 标段1 | 定西、天水、陇南、平凉、庆阳 | 2691 |
标段2 | 兰州、白银、临夏、甘南 | 2397 | |
标段3 | 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 | 2242 | |
合计 | 36646 |
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包/标段数量。常规标包(标包1至标包14),每中标人每标包限中1个标段,共限中3个标包。共享保障标包(标包15)限中1个标段,可与常规标包兼投兼中。
1.3.1计划工期:土建施工单站自收到甲方委托之后,1天之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10天之内基础浇筑完毕;动力配套施工自收到甲方委托之后,1天之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2天之内施工完毕;外市电引入施工自收到甲方委托之后,1天之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25天之内施工完毕并完成引电接火。
1.3.2保修期:
1)土建施工: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终验后24个月。
2)动力配套施工:从最后一个订单验收或者合同终止之日起24个月。
3)外市电引入施工:从最后一个订单验收或者合同终止之日起24个月。
1.3.3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酒泉、标包5陇南、标包12甘南三个标包以及共享保障标包15中酒泉、陇南、甘南三个市州最高投标限价为土建施工折扣98%,动力配套施工折扣65%,外市电引入施工折扣90%。其余标包以及共享保障标包中其他市州最高投标限价为土建施工折扣93%,动力配套施工折扣60%,外市电引入施工折扣85%;最高限价基准价详见公告附件-基准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4)具备有效的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5)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实行有效期延续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3)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且评审时应在有效期内。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可以是1人同时满足,也可以是2人分别满足):
①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每标段配置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专业特种作业人员,每专业至少各1人。
注:以上A/B/C三类证书可为1人具备2证也可为2人分别具备其中1证。项目负责人(岗位类别代码B)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类别代码C)须为投标标段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员复用。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不同标段可以复用,复用标段数量不受限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允许复用。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和206月
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2.1.8投标人自2022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土建、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同类项目定义:土建、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一体化施工,或同时提供土建施工业绩、动力配套施工业绩和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土建、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一体化施工业绩,则一体化施工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税);若投标人分别提供土建施工业绩、动力配套施工业绩和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则土建施工业绩、动力配套施工业绩和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合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税),且任意一个施工大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土建/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5 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及人员;
②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4月2
至2025年05月0
】(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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