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廿里镇智能制造小微园二期项目已衢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504-330803-07-01-6127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衢江农业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衢江农业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廿里镇智能制造小微园二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1726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3257万元,建设规模:打造廿里镇智能制造小微园区,总建筑面积约14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多层厂房约96420平方米,建设高层厂房约16642平方米,建设综合楼约13231平方米,建设开闭所、配电房、门卫及其他配套用房约4762平方米,此外还涉及屋顶光伏设备、储能设备及消防、配套道路、综合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非化工)等产业生产线,打造现代化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GA202307地块。
2.2招标范围:廿里镇智能制造小微园二期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详见澄清公告)。
2.3施工总工期:57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选派;;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投标截止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要求3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05-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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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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