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2020年换电业务宣传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2020年换电业务宣传推广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2020年换电业务宣传推广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换电业务宣传推广,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怀化全市范围内针对换电柜柜体开展广告设计、美化宣传制作等。具体要求附件3:《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20万元(含税),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1.4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超过最高限价否决应答。
1.6合同期限: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止或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期間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間起本合同终止。如合同有效期届满,但合同标的未完全履行完,在采购人与中选人双方无异议后,采购人可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标的的全部履行为止,中选人对此有权予以拒绝。
2.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3.营业范围: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企业营销策划服务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2.4.其他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期)骗取中标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期)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期),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7)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报价要求
应答单位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答单位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間之后,不得对报价做出任何修改。
4.比选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8月27日8:30至2020年8月31日17:30(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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