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代县雁门 10 万千瓦光伏电站 EPC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市代县雁门 10 万千瓦光伏电站 EPC 项目,已由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备 [2019]49 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代县盟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 (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忻州市代县雁门 10 万千瓦光伏电站 EPC 项目 2.2 招标编号: HYZB-20202252.3 建设地点: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 2.4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 2.5 计划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 2.6 计划投资额: 42616.36 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甲供除外)、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 240 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光伏场区生态修复的设计、施工整改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EPC 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9:00 - 12:00 , 14:0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出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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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