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集团港口采制化视频监控信息集中管理与分布存储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销售集团港口采制化视频监控信息集中管理与分布存储系统,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204905,招标人为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港口采制化视频监控是港口煤质管控的重要手段,视频监控信息是采制化环节追责的重要依据。目前各港口的视频监控系统比较分散,普遍存在视频监控设备存储容量小、信息存储时間短、视频查找不便的问题。对第三方的视频监控信息没有进行收集,视频监控信息完全由第三方检验单位掌管,缺乏对视频监控信息的有效监管。
为此,根据业务管控的要求,需要建设公司视频监控集中存储管理系统,加强对视频监控信息的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及智能检索。同时,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使得视频监控在管理中能够发挥更好效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统一云存储系统建设含云存储、网络及机房环境能源系统设备和部署实施服务等。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3其他: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80个自然日。实施地点:北京、天津、黄骅、高栏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云存储、网络及机房环境能源系统)制造商原厂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所投产品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2日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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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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