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碳酸钠(6个月长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01589
类别:公开招标
开标时間:2020-09-28 09:30
受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碳酸钠(6个月长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名称 |
轻质碳酸钠 |
标准 |
符合GB 210.1-2004《工业碳酸钠》Ⅱ类合格品的要求 |
技术要求 |
外观:白色结晶粉末,
总碱量(以干基Na2CO3计)的质量分数≥98.0%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15%
氯化钠(以干基的NaCl计)的质量分数≤1.2%
铁(Fe)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0.01%
堆积密度0.8-1.2g/ml
粒度≥120目,不得含编织袋丝物、铁丝、石头等杂物 |
包装 |
粉体罐车 |
现场储存条件 |
220m3料仓2台 |
使用量 |
暂定总量4200吨,实际用量根据生产情况确定,最大超出供应数量不得高于暂定总量的20%。 |
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数量为准。
卖方在收到买方中标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该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如果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或违约,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买方通知后2日内到货。
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水处理装置。
5.付款方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第一个结算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税率为13%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90%货款,预留第一个结算周期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10%余款;后续结算周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税率为13%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全款。
6.罐内交货:合同签订后买方现场的2台储罐由卖方负责承包,卖方对储罐内的碳酸钠质量负责,买方负责储罐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卖方按照买方要求进行卸货,卖方第一次卸货前,由买卖双方对储罐及储罐内能够影响碳酸钠质量的因素进行检查,并书面签字确认。标的物由卖方负责运送至买方现场,遵守买方现场管理规定并按照买方指定储罐负责卸货,待单个储罐卸货达到一定数量,双方共同确认该批次到货碳酸钠数量,卖方不再向该储罐内卸货,卸货数量以买方出具的磅单数据为准。买方使用过程中,不定期、定期组织人员对双方确认后的储罐内碳酸钠进行抽检,卖方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必须共同抽检,如不到场视为认可买方的抽样结果。
6.1检出成分≥98%以上:按照合格品验收,并且据实结算,如碳酸钠总碱量的质量分数<98%以下,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6.1.1检出成分97-98%之間(含97%):买方可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单价计算公式:
{接收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单价*(1-检出含量/98%)×3】}
6.1.2储罐内如抽检1次检出成分<97%,且买方已经消耗该批次碳酸钠的,不予结算。若影响生产,买方有权继续无偿使用该罐内剩余碳酸钠或要求卖方进行退货处理,因退货发生的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碳酸钠,买方不予结算,且买方按照该批次卸货确认数量(封罐前共同确认买方出具的磅票为准,)的计算总价(双方共同确认的总数量×每吨碳酸钠总碱量的质量分数≥98%的单价)的50%对卖方进行考核。
6.2所有抽检分析结果均以买方结果为准,卖方如有异议,双方可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必须为乌审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或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入,如检测合格,所发生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如检测分析不合格,发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3合同履行期内,三次及以上化验结果出现碳酸钠总碱量的质量分数<98%以下,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卖方法律责任以及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主营范围包含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生产或经营。
3.投标人自己拥有运输车队的,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与运输公司合作的,需提供所签相关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以保障货物及时运输到现场。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不低于3份累计供货标的物2000吨以上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供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三、报名时間:2020-09-07 09:00至2020-09-14 16:00,招标文件付费时間:2020-09-07 09:00至2020-09-2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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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