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发电公司精处理系统废水回收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金湾发电公司精处理系统废水回收项目建安工程已由
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项目名称:金湾发电公司精处理系统废水回收项目建安工程
招标编号:JWP-PJ-190028/002
2.2招标范围:
金湾发电公司精处理系统废水回收项目建安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所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間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a)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b)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間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c)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d)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間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
(5)若本项目为工程施工项目,则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至今需具备一个或以上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
(8)本次投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确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视为已获悉并同意如下条款:牵头人应直接承担其应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对联合体的其他成员进行约束;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服从牵头人的约束,并与牵头人一道共同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投标人应负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的其他成员与牵头人之間产生的各类纠纷,由其内部协商解决,与招标人无关,并且不得由此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招标人有权进行调解。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的违约行为,都将视为投标人的违约,投标人将承担合同所述的违约责任。投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应对招标方所作的任何赔偿,都将在招标人支付给联合体的牵头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其牵头人/主办人资格,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D、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联合体的牵头人/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7日16:00至2020年9月14日16:00(北京时間),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