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31包2020年智能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060SCCZA14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31包2020年智能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招标项目编号:0747-2060SCCZA14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31包2020年家用技改、维修、三供一业项目智能物联网膜式燃气表(二分、三分、五分)材料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31包2020年智能物联网膜式燃气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若营业执照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 应具有5年(含5年)以上为国内大型燃气工程提供同类材料和服务的经验;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关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7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为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或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9至投标截止时間,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間:2020-09-08 09:00--2020-09-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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